据《后汉书·宋弘传》记载,东汉大司空宋弘向光武帝举荐桓谭任议郎、给事中。然而,光武帝每次举办宴会时都让桓谭弹琴,演奏他喜爱的音乐。宋弘听说后便对当初的举荐感到后悔。他特地将桓谭召入家中,责备他道:“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而今数进郑声以乱雅颂,非忠正者也。能自改邪?将令相举以法乎?”桓谭于是磕头请罪。此后,光武帝召集群臣聚会,又让桓谭弹琴。桓谭见宋弘在场,举动失常。光武帝追问原因,宋弘便离席脱帽请罪道:“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光武帝由此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不再让桓谭担任给事中了。
这则故事起因于音乐演奏。桓谭因音乐演奏被训斥、免职,甚至险些被治罪。按照皇帝的要求演奏其所喜爱的音乐,何以引起如此大的风波?难道对于某些音乐,皇帝也应当闭耳不闻吗?答案是肯定的。桓谭之所以有这样的遭遇,原因在于他演奏了“郑声”。那么,何为“郑声”,统治者又为何不应听闻“郑声”?
“郑声”往往与“卫声”并提为“郑卫之声”或“郑卫之音”,指春秋时期继承了商代音乐传统的郑国和卫国地方音乐。郑卫音乐与祓禊、社祭等商代遗风中的音乐元素有着深厚渊源,风格热烈奔放、生动活泼、富有浪漫气息,内容多反映风俗活动中男女聚会的热闹场面,含有不少表达男女爱情的歌曲。相对于传统的西周雅乐,“郑卫之声”是当时新乐的典型代表,曾经兴盛一时,甚至被精通音律、喜好音乐的魏文侯、齐宣王等君主所推崇。后世便以“郑声”泛指所有与雅乐相对、偏重娱乐性的世俗音乐。
这种广受喜爱的音乐又为何不可听呢?孔子的弟子子夏给予了解释。他指出,以郑卫音乐为代表的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獿杂子女,不知父子。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除此之外,他还对当时流行的若干种新乐作出严厉批判,认为“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这些使人心志放纵、消沉、烦乱或傲慢的音乐,不利于人们培养崇高的道德修养,也不能传达和颂扬先王之道,因此儒家士人认为统治者不可听闻这些音乐。时至东汉,“郑声”也许早已变了曲调,但是在宋弘看来,桓谭所奏之乐从性质上讲无疑是春秋时代“郑声”的再现,皆是害德之乐。
既然“郑卫之声”不可听,那么何种音乐又是可听的呢?子夏的答案是能够称颂先王之道、修养德行,使官序贵贱各得其宜、尊卑长幼各守其序,有助于国家得到良好治理的古乐,即当时的雅乐。这深刻揭示了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所蕴含的礼乐思想。所谓音为“生于人心者”,乐为“通伦理者”,“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乐记·乐化篇》载,“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可见,在礼乐思想里,音乐承载着维护周礼所构建的等级秩序的社会功能,其作用在于感化人心。随着朝代更迭和社会发展,雅乐多有变迁,内容已不再局限于西周时期的曲调,但音乐维护礼制秩序的功能大体不变。也正因此,在“礼法共治”的传统社会,音乐一直以来被视为重要的治理工具。
据《汉书·礼乐志》记载,西汉末年,“郑声”兴盛,黄门署中知名乐人在当时声名显赫,外戚富贵之家奢靡放纵,甚至与皇帝争夺歌舞乐伎。汉哀帝于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颁布诏令,指出“夫奢泰则下不孙而国贫,文巧则趋末背本者众,郑卫之声兴则淫辟之化流,而欲黎庶敦朴家给,犹浊其源而求其清流,岂不难哉”,要求废除乐府官,别条上奏郊祭乐和古兵法武乐;同时批准裁减乐工、废除不合经典的音乐及“郑卫之声”。
在衰败之世,统治者尚且注重对“郑卫之声”的治理。在昌盛之世,统治者亦严加防范“郑卫之声”败坏风俗。为改变浇薄之风,唐玄宗于开元二年(714年)颁布敕令以禁断女乐。他总结了自隋末以来典制残缺、风气颓靡的现象,即“征声遍于郑、卫,衒色矜于燕、赵。广场角抵,长袖从风,聚而观之,寖以为俗”,进而指出“眷兹女乐,事切骄淫,伤风害政,莫斯为甚!既违令式,尤宜禁断”,要求“自今以后,不得更然。仍令御史金吾,严加捉搦。如有犯者,先罪长官。务令杜绝,以称朕意”。
统治者除了禁止“郑卫之声”外,还积极制定、推行雅乐。比如,周世宗显德年间曾命中书舍人窦俨审订雅乐,编集《大周正乐》,又命枢密使王朴“详定雅乐十二律旋相为宫之法,并造律准”。宋仁宗于景祐二年(1035年)颁布诏令寻访通晓雅乐的人士,强调“礼生于人心,通于国教,惟雅乐之作,乃治道之端”。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颁布诏令,指出“自今赐宴辟雝,宜用雅乐”;政和三年(1113年)再颁诏令,高度赞扬大晟雅乐“无惉滞焦急之声,有纯厚缴绎之美”,要求尚书省制定具体措施和法令予以推行。
地方官员亦通过音乐施行教化。孔子的弟子子游任武城宰时用音乐教化百姓,以至孔子进入武城便能听到“弦歌之声”。孔子对此给予了肯定。汉昭帝时,韩延寿为官崇尚礼仪、喜好教化,在春秋乡射时总是“陈钟鼓管弦”。唐玄宗时,裴耀卿在《请行礼乐化导三事表》中回忆道,他在地方任职时曾率领所辖各县官员向百姓劝导行礼,当乐歌唱及孝子奉亲、万物遂性的道理时,有人感动落泪。他由是感叹人心是可以被感化的,建议重要州府选拔音乐人才赴太常寺学习雅乐,令邻近州府传习演练,以达到匡正风俗的目的。
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中国传统社会,乐与礼难以分割。乐比礼的言辞说教更易深入人心,甚至还能弥补礼之不足,以柔化的方式宣扬仁德,正所谓“移风易俗,成孝敬而厚人伦,快耳娱心,感鬼神而通教化”。古人强调以礼乐教化人心,因此承载儒家价值追求与社会理想、合乎礼制的雅乐注定占据着传统音乐体系的正统地位,而更具娱乐性质的“郑卫之声”也就自然被排斥了。
(作者单位: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