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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时间: 2026-09-06 08:3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城市烟火气旺 百姓烦心事少

贵州贵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加强民生司法保

通讯员 邵丰 李丹妮 帅一扬

  今年5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5月20日,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检察院检察官走上街头,向群众宣讲民事检察职能。 

  今年8月20日,贵州省贵阳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条线组织开展第三季度“高质效案件点评”活动。贵阳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实案展示、逐案点评,在具体案件中找方向、找思路、找答案,着力提升民事检察履职办案质效。

  贵阳,有甲秀楼下的黔灵晚风,也有街巷里弄升腾的烟火气。城市烟火气要旺,百姓烦心事就得少。对老百姓而言,“公道”从来不是纸面上的法条,而是案件被错判后的纠偏、农民工被欠薪后得到的支援、邻里红脸后握手言和的笑脸。近年来,贵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在贵阳高质量发展画卷中写入厚重的民生检察注脚。

  在民生“小案”里守护公正

  民事案件是群众利益在司法场域最常见的映射。履职实践中,贵阳市检察机关紧盯每一桩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小案”,通过抗诉、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在金融、消费、就业、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开展有效监督,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贵阳市民王女士于2018年购买商品房,后因项目烂尾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贵州省安顺市某法院调解书确认:首付款由开发商退还,另有12万余元按揭贷款也由开发商承担还款责任。本以为尘埃落定,没想到开发商消极履行责任,既不退还王女士的首付款,也不按时向银行偿还剩余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王女士和作为保证人的开发商一起诉至贵阳市某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二者共同承担剩余按揭贷款还款责任。

  房财两空、无端负债的王女士,于2024年底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贵阳某法院的判决没有考虑安顺某法院的生效调解书,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的相关裁判标准相悖。此外,与王女士遭遇相同的李女士,在同一法院得到的判决却是剩余按揭贷款仅由开发商承担,李女士不负还款责任。2025年4月8日,检察机关向贵阳市某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今年2月10日,法院改判12万余元按揭款由开发商独立承担,王女士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已被执行的2万元依法予以回转。

  无过错的购房者不用再为烂尾楼买单,个案的公正,折射的是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整体成效。贵阳市检察机关正是以此为标尺,围绕重点领域精准适用监督方式,对民事诉讼开展有效监督。2025年以来,贵阳市两级检察院高质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19件,提出监督意见94件。2025年,贵阳市检察院针对虚假诉讼这一侵蚀司法公信力的“毒瘤”,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办理监督案件70件,涉案金额2.2亿元。今年6月,清镇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建设公司与高某等人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贵阳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突出问题,与法院加强沟通,就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相关数据及卷宗调取、重点监督事项等达成共识,进一步形成规范执行程序合力。清镇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执行与民事检察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在交流会商、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快速办理、及时反馈、支持与监督并重等方面展开协作;云岩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签订《涉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与协作机制》,围绕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管理、惩治拒执等监督重点,进一步细化协作事项;开阳县检察院与公安、法院会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线索移送与侦办、监督协作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办案会商机制。2025年以来,贵阳市检察机关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51件,提出检察建议230件,推动执行到位1030万元。

  支持起诉助力弱者维权

  特定群体往往因为诉讼能力不足在维权路上步履艰难。贵阳市检察机关把支持起诉作为做实民生保障的重要抓手,聚焦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帮助其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蔡某与丈夫杨某系再婚夫妻。2020年,蔡某不幸患上乳腺癌、糖尿病等重大疾病,高昂的医疗费让其生活陷入困境。自2025年下半年起,每月有稳定退休金的杨某不再履行扶养义务,让文化程度不高、经济拮据的蔡某深感绝望。无奈之下,她于今年5月向开阳县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检察机关受理后,迅速启动特定群体维权绿色通道,指导蔡某厘清诉求,协助其收集证据,帮助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并协调法院快速立案。今年5月27日,开阳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检法两家联合组织调解,耐心劝导杨某,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杨某承诺每月给付扶养费700元,法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要不是检察院帮我,我一个不懂法的病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拿到调解书的蔡某长舒一口气。

  为了让困境中的特定群体第一时间找到有力有效的维权“门路”,贵阳市检察院指导全市10个基层检察院结合地区实际,与公安、司法、妇联、残联等单位会签协作机制,构建“支持起诉+”保障体系。2025年以来,贵阳市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办理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325件,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追索损害赔偿、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26件,帮助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21件。

  事了人和才是真办结

  民事检察办案,法律监督是手段,定分止争才是落脚点。相较于其他检察业务,民事检察离群众日常生活最近,一纸文书背后往往是邻里龃龉、家庭矛盾、劳资纠纷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如果止步于依法作出决定,不去关心当事人心里的疙瘩解没解开,案件办结,矛盾却未必真正化解。

  为此,贵阳市检察院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摆在关键位置,强化两级院思想认识,要求民事检察办案在“依法”的同时,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办案始终,从接待每一次来访、审查每一起案件、送达每一份文书做起,将释法说理融入办案全程,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具体工作中,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强化文书说理和当面答疑,为当事人指明其他救济路径;对有调处空间的案件,先分别释明法理、讲透情理再搭建沟通平台,引导双方和解;对已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持续跟踪关注,联合法院共同开展调解。2025年以来,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托民事检察办案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7件。

  为做点小生意,老赵买下一辆二手三轮餐车,一共支付了5600元。没想到车子到手没多久就出现无法启动的问题,经过几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他只好把故障餐车退回卖家,购车款却要不回来。老赵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卖家全额退还购车款5600元。拿到判决的卖家心里十分委屈,认为交易时双方现场试车确认过车况,法院不应直接判决全额退款。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卖家于2025年7月向贵阳市白云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围绕二手车交付状态、质量瑕疵责任等争议焦点听取各方意见,认为卖家的诉求缺乏证据支撑,原审裁判并无不当。鉴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重,检察官一方面向卖家释法说理,厘清二手车买卖质量责任边界;另一方面耐心劝导老赵,建议适度让步,实现当场回款。最终,双方于2025年10月达成和解,卖家当场一次性给付老赵4200元,案结事也了。

  在个案矛盾化解的基础上,贵阳市检察机关注重提炼总结共性问题,将履职触角向前延伸、向深拓展,深挖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短板,依法向法院、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主责、补缺位,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化解风险,实现从“办好一案”到“治理一类”的良性循环,以民事检察履职助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贵阳检察的民生叙事,没有宏大口号,只有具体的人。‘检护民生’重在护、要在实、关键在效。把法律监督做到位,把公道送到群众手里,就是我们最该守好的民生阵地。”贵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表示。

执行堵点变成解纷支点

  今年8月,贵州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专程来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致谢,握着办案检察官的手,他难掩激动:“原以为还要在执行监督程序里耗上大半年,没想到第一期150万元这么快就到账了。”

  原来,该贸易公司在与某建设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胜诉后,法院先后执行到位430余万元,剩余200万元债权迟迟未能兑现。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某建设公司对第三人某酒业公司享有到期债权,依法裁定强制执行并向某酒业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某酒业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不再付余款。申请执行人多次提出异议,法院以某酒业公司资产已被冻结、不存在拒不执行为由不予受理,复议亦未获支持。该贸易公司企业现金流告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民事纠纷有向刑事诉讼蔓延之势。

  2025年12月,该贸易公司就执行复议裁定向贵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线索交由南明区检察院办理。办案组没有局限于形式审查,而是确立精准监督与实质解纷并重的办案方向。检察官全面梳理执行卷宗,确认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合法有据;同时走访申请执行人和原审法官,查明某酒业公司并非恶意不配合,系资产处置顺位问题导致债权执行推进缓慢。查明事实后,检察机关主动对接法院执行部门,搭建法检联动解纷通道,将办案重心从裁断对错转向解决问题。

  法检两家办案人员共同约见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释明要履行的义务和法律后果,同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得知某建设公司有和解意愿后,及时向申请执行人传递信息,分析执行和解在降低成本、提速增效上的优势,促成双方重回谈判桌。今年4月13日,在法检共同见证下,双方签署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第一期150万元于4月底前付清,第二期50万元于年底前结清。随后,该公司主动撤回刑事自诉和执行监督申请,多环节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第一期执行款到位后,该贸易公司第一时间补发了拖欠的员工工资,为员工足额缴纳了社保。吴某感慨道:“这笔钱救活了公司,更稳住了许多家庭的生计。”(陈江艳)

大数据打通“三费”兑现路径

  “一纸胜诉判决没能及时兑现,反映出赡养、抚养、扶养类案件(下称‘三费’案件)在审判与执行衔接环节还有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空间。”近日,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检察院,检察官向笔者讲述了七旬老人廖某的维权故事。

  “我都这把年纪了,判决书说好的赡养费,就是到不了手。”今年5月,白云区检察院在对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进行回访时,廖某这样反映。2025年7月,白云区检察院就廖某赡养纠纷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廖某的两名子女每月各支付老人500元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廖某的子女始终未履行赡养义务。廖某年事已高,不熟悉司法办事流程,无力自行申请执行。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协助廖某申请强制执行,帮其追回拖欠的赡养费、落实后续赡养费用给付。

  “三费”案件直接关系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法律设置审判庭移送执行机制,是为减轻困难群体的维权负担。廖某支持起诉案回访收集到的情况,让白云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团队清醒地认识到,就案办案终究治标难治本。为系统攻克共性问题,白云区检察院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梳理辖区3年来“三费”案件,批量筛查出多起审执环节未衔接案件。

  2021年12月,张某、曹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由曹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700元直至孩子成年。其后,张某仅给付了一年抚养费便停付,曹某多次催要无果。2025年3月,白云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支持曹某提起民事诉讼,取得胜诉判决。判决生效后,法院未依法启动移送执行程序,张某仍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针对该案审执衔接堵点,白云区检察院跟进监督,协助曹某准备材料,指导其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最终督促张某足额履行了抚养义务。

  为协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白云区检察院与法院会商沟通,制发检察建议,围绕畅通审判与执行部门信息衔接、建立“三费”案件生效即移送执行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白云区法院对照检察建议,对三年来63件“三费”案件开展自查,逐项补齐相关案件移送手续。(赵月)

物业治理短板补上了

  72个住宅小区,63家物业公司,26万户住宅总户数,这是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住建局披露的最新数据。笔者了解到,仅今年1月到7月,观山湖区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即达1500余件,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已成为基层治理的突出难题。

  业主汪某因某小区绿化养护缺位、门禁设施长期损坏、外墙渗水久未修缮等物业服务问题,长期拒缴物业费。2025年3月31日,某物业公司就汪某拖欠的1万余元物业费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汪某私下和该物业公司达成七折缴费的口头协议,实际缴纳了8000余元物业费。以为达成口头协议即可了结案件,汪某未到庭参与庭审,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其全额支付物业费。今年3月,汪某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随后向观山湖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调取卷宗,当面听取汪某诉求,逐一核对缴费凭证,在确认原审审理程序合法的同时,查实双方确实存在物业费七折缴纳的口头约定。而矛盾爆发的核心症结,在于涉案物业公司缺少常态化业主诉求处置渠道,矛盾未能前置化解。观山湖区检察院联合该区住建局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现场,检察官向双方释法明理,清晰划分业主缴费义务与物业基础服务责任。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涉案物业公司认可了七折缴费约定,汪某当场撤回监督申请,这起小额物业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实地走访,梳理涉案物业公司大量涉诉案件,发现该物业公司长期存在保洁管护标准落实不到位、安防设施维修滞后、业主诉求无反馈、公共收益未按期公示四项问题。

  今年6月,观山湖区检察院向该物业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近日,检察官回访确认,该公司已全面完成整改。观山湖区检察院还与住建部门沟通,建议其持续强化物业服务常态化巡查监管,对高频涉诉物业企业加大日常督导力度,提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案件虽小,民生事大。这起案件让我深切体会到,物业费打折的背后,是群众对服务达标的渴盼。我们顶着烈日奔走、反复沟通,就是要把监督做实,把矛盾化解在当下,以高质效履职回应群众诉求,让公平正义在基层治理中可感可及。”办案检察官说。(张雅馨)  

  今年5月29日,贵州省开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小学为孩子们讲解身边的民法知识。 

从支持起诉到执行“一跟到底”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款项汇入指定账户,某房地产开发项目252名农民工被长期拖欠的680余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系列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的持续跟进监督下画上句号。

  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云岩区检察院陆续收到252名农民工的支持起诉申请。他们都曾在某工程项目中从事外墙抹灰、防水、水电、木工等工作,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竣工,但作为建设单位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的某建设有限公司、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长期拖欠他们的工资,农民工们多次讨薪无果。

  受理案件后,针对农民工普遍存在的证据意识薄弱、举证困难等问题,办案检察官组织施工班组、农民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就证据材料收集等进行会商,引导当事人及时固定考勤记录、工资表、结算单等关键证据。为确保支持起诉工作精准高效,提升民事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云岩区检察院主动邀请农民工代表、建筑工程领域专家、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听证会,由办案检察官详述案情与法律适用情况,听取农民工诉求,征询工程结算、工资支付等方面的专业意见,随后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同时,云岩区检察院还主动加强与云岩区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依托2023年6月与云岩区司法局签订的《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协同治理格局,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制度保障。

  2024年5月以来,法院陆续作出支持农民工诉求的判决,判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建设有限公司、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连带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检察履职并未就此止步。云岩区检察院将监督延伸至执行环节,引导农民工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多次联合法院、司法局、涉案公司及农民工代表座谈协商,破解执行梗阻,持续跟进案款拨付进度,直到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云岩区检察院办理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340余件,累计帮助3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750余万元。从协助收集证据、公开听证审查,到提出支持起诉意见、持续跟踪执行,该院以制度赋能和全程跟进将“个案维权”拓展为“长效保护”。(杨艳萍)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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