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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访谈|陈勇:擎法治之盾 护浦江金融潮涌
时间: 2026-09-08 07:11   作者:陆青 潘志凡 王峥  
新闻来源:正义网

擎法治之盾 护浦江金融潮涌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

  近日,上海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与上海证监局党委中心组开展联组学习。图为陈勇(左二)在中国证券博物馆实地调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情况。

  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上海的重要使命。近年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蹄疾步稳、能级持续跃升。在这里,各类金融要素市场集聚发展,今年上半年主要金融市场成交额突破2269万亿元,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和扩大开放举措正渐次展开。

  前不久,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召开,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效履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上海金融检察成立十五周年。开局之年,如何以更高质效金融检察履职护航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近日,记者专访了二级大检察官,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探寻上海市检察机关的履职密码。

  记者: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建设者、监督者、护航者,上海市检察机关护航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陈勇:“十六检”会议指出,检察工作只有在把握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才能充分发挥效能。见证和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既是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多出经验、多作贡献”的千钧之责。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自觉把金融检察工作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法治促改革、护开放、防风险,持续强化金融犯罪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积极深化与行政司法部门的协同共治,持续提升金融检察履职质效和服务能级,确保国家战略稳妥有序落地见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深耕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2011年,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检察专业部门在上海市检察院落地,实现金融案件集中、专业化办理。2012年起,上海金融检察逐步探索构建“捕、诉、研、防”一体办案模式,建立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检察研究中心,并设立证券期货、银行保险、金融创新三个研究分中心。

  2024年,为深入推动金融领域“四大检察”内部融合、外部协同,我们全面构建“一中心(上海金融检察研究中心)、两基地(外滩、陆家嘴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基地)、三分中心(证券期货、银行保险、金融创新检察研究分中心)、四试点院(单设金融检察部门的四家基层检察院)”的金融检察综合履职和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金融检察履职模式迭代升级。

  坚持党建引领,做实党建与业务融合,把党建优势充分体现在重大案件办理、重大风险处置、专项行动攻坚的一线上。在党建、业务融合履职机制保障下,我们创新探索、敢为人先,先后办理了全国首例“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案、滥用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案、电票系统诈骗案等一批标杆性案件,获批成为全国首批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今年以来,我们聚焦助力金融环境更加稳健安全,不断强化金融检察高质效履职,精准惩治新型金融犯罪,全流程推进司法办案、追赃挽损和金融风险化解,同时加大重点领域、重要任务落实推进,连续第13年发布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前瞻研判离岸金融、跨境投融资等领域刑事风险防范,高质量推进反洗钱工作。

  记者:近年来,新型金融案件不断增多,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上海市检察机关如何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勇:2025年,上海市检察院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维护金融市场发展新秩序、强化国际金融法治新供给等方面提出16条意见39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上海金融检察综合履职的方向和路径。

  依法严惩金融犯罪。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金融检察案件的目标,上海市检察机关坚持既“追首恶”又“惩帮凶”,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中介等专项行动,重点惩治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犯罪案件。在办理全国首例利用私募FOF基金违规场外配资、非法经营融券业务案中,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梳理案件资金走向、查明资金链路、审查多层投资伪装,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示范指引。

  全面加强综合履职。金融违法犯罪往往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我们健全“一案多查”机制,形成全方位监督闭环。比如,加强对金融领域民商事诉讼监督,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不当执行,有效化解投资者权益纠纷;深化生效裁判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金融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助力金融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在办理一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我们协助配合特别代表人诉讼,在全国率先探索由证监会指导投资者保护机构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提供专业支持,实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同步推进、监管与司法双向支持,最大化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纵深推进科技赋能。充分挖掘数智技术与金融办案深度融合应用场景,提升穿透审查能力。如在办理一起集资诈骗、洗钱案中,我们有效运用最新资金分析系统精准溯源资金流向,成功追诉8亿余元洗钱犯罪事实;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数据研判、类案分析,实现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稳步提升数智赋能金融安全治理水平。

  记者:“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方面,有何具体举措?

  陈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各展所长、同题共答,凝聚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合力。

  在机制建设方面,我们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监管部门、上海证监局和公安、法院等单位签订《关于加强金融领域行政司法协同共治 服务保障上海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七方合作协议》,推动各方在金融风险防控、立体化追责、社会综合治理、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牵头建立沪苏浙皖金融风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四地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沟通,不断强化风险防范合力,助力护航长三角地区金融高质量发展。

  在协同治理方面,自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设立全国首个金融监管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我们定期从全市三级检察院选派经济犯罪检察骨干进驻,靠前参与风险研判、案件会商,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重点推进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惩治工作,全链条打击不正当反催收、非法代理退保理赔、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等犯罪,联合挂牌督办一批非法金融中介案件。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治罪与治理并重,聚焦办案反映的漏洞问题,向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健全行业规范、完善监管制度。

  记者:“十六检”会议提出,要加强检察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建设。面对不断迭代的金融新业态新风险,上海市检察机关如何打造适配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检察队伍?

  陈勇:持续打造和擦亮有影响力、辨识度高的上海金融检察特色品牌,核心在于专业化人才建设。我们通过梯队培育、实战淬炼、内外互通、检校共建等方式构建多维人才培养体系,培育打造“精法律、通金融、懂外语”的复合型金融检察人才队伍,涌现出一批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领军型”金融检察人才。

  立足办案,我们还形成了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领域犯罪典型案例与司法观点等多部实务办案指南和《金融消费者刑事保护问题研究》等专著,研发的《洗钱犯罪司法实务》等多门课程获评全国及上海检察教育精品课程,承担的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办案“工具箱”,多名业务专家积极参加最高检西部巡讲、兄弟省市授课交流工作。总体而言,近些年上海金融检察人才培养硕果累累,大大提升了上海金融检察的影响力和贡献度。

  站在上海金融检察十五周年和“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历史交汇点,我们将始终坚持专业建设立身、综合履职提质、协同共治筑防、专业人才赋能,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质效为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为金融强国建设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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