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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检察公益诉讼推动上海抗日义士殉难地认定
时间: 2026-09-09 07:16   作者:刘文晖 潘志凡 姚安珂  
新闻来源:正义网

“76号”今何在?

上海静安:检察公益诉讼推动上海抗日义士殉难地认定

2025年10月31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5年8月13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调查取证。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上海极司非而路七十六号,汪伪特工总部旧照。

如今的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四百三十五号。

  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1周年纪念日。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435号门前,车流如常。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再次驻足于此,内心仍难平静。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推动下,这处险些彻底湮没于城市更新中的上海抗日义士殉难地(“76号”汪伪特工总部遗址),已于今年3月被正式公布为静安区文物保护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据《静安区志》考证,万航渡路435号即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极司非而路76号(下称“76号”),抗战时期为汪伪“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工总部”所在地。近些年,因抗战题材影视剧热播,这处在1939年至1945年间制造暗杀、绑架案件3000余起,大肆捕杀抗日义士的“魔窟”,重回公众视野。如今,此处已是静安区两所学校校园的校址。学校保安告诉记者,常有对抗战史感兴趣的市民前来求证,但这里目前不对外开放。

  随着文保身份落地,尘封80余载的烽火记忆,终于有了被世人正视的入口。

  锁定“76号”

  寻找被深埋的历史

  2025年6月,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对抗战重要史迹保护不力问题开展监督。上海市检察院随即转发最高检通知,并将《上海市抗战重要历史遗迹清单》下发各分院,静安区列有9个点位,“76号”赫然在册。

  “清单里的地址指向万航渡路435号,我们翻阅民国档案、老地籍、极司非而路旧图,发现它与史料中‘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工总指挥部’原址空间重叠。”静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刘国敏说。但棘手之处在于:原地面建筑已于1990年前后拆除,该址从未纳入任何文物名录。

  “那里离我家不到1公里,小时候就听老辈人讲,那里有天牢、地牢、水牢……对那个地方既害怕又好奇。”该院一位“90后”干警的一句话,让公益检察相关办案组换了一个角度思考:地面建筑没有了,地下呢?

  2025年8月13日,办案组及“益心为公”志愿者袁俊彦(静安区城管局历史建筑巡查员)一同进场踏勘。

  万航渡路435号现为静安区市西中学附属学校与逸夫职业技术学校(静安分校)校址,教学楼设有地下两层。地下一层采光条件较差,手机照明下,目测空间约四五十平方米,有几根立柱;地下二层入口低矮,只能弯腰单人通过。

  “推开地下二层锈蚀的铁门,潮气扑面而来。”袁俊彦向记者描述,“地下二层有些民国风格,台阶矮、通道窄、墙体明显经过加固,建筑工艺要比地下一层更为精致考究,像是政府工程,不像普通的民防或民居自挖。用手机照向地面,发现地下有水渗出。”眼前的景象令人忧虑:即便这里不是传言中的“水牢”,这片地下空间若随校园改扩建被填平,历史信息将面临不可逆转的流失。

  现场踏勘后,办案组到相关部门调阅地块原始建筑图纸与历次改扩建档案,最终查实:原极司非而路“76号”地上的建筑已于上世纪90年代被拆除,现有建筑是当代建筑。

  破题“遗址”认定

  罪恶之地,何以成为文物

  “76号”,不仅是日本侵华暴行与伪政权卖国行径的铁证,更是上海抗日义士反抗日本帝国主义、抗击法西斯侵略的重要历史见证。“当时,这处抗日义士殉难地并未被纳入文物名录,未采取任何有效保护措施,不仅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可能消失,也不利于发挥其在历史实证、警示教化、民族抗争精神等方面的作用,公共利益已然遭受侵害。”据检察官刘国敏介绍,依据2024年修订、2025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99条,检察机关可对造成文物严重损害或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情形提起公益诉讼。这也是静安区检察院介入此案的直接法律依据。

  “76号”能否列入文物保护范围?争议直接撞上两道坎:原建筑已拆,是否还有文物价值?建筑不复存在,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办案组首先从学理上进行了切分——依据国家文物认定规范,“旧址”以原始建筑尚存为基本要件;“遗址”则以可考证原址及历史价值为基础,原始建筑灭失并不影响遗址属性的成立。据此,“76号”走“遗址”路径而非“旧址”路径,是关键一步。

  但也有声音质疑:这样的罪恶之地,有何必要保护?

  2025年10月22日,静安区检察院组织文物、历史、建筑等领域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并在市西中学附属学校4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论证会,就该遗址的真实性与历史价值展开深入研讨——

  “‘76号’是日本侵华与汪伪卖国的铁证,更是抗日志士宁死不屈的精神坐标。”“它是抗战时期‘汉奸暴行’与‘民族苦难’的独特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警示教育与历史记忆留存价值,是上海抗战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论证会上,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苏智良、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副理事长谭玉峰、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原馆长唐磊等专家一致认为,作为历史记忆,“76号”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保护“76号”,是为了铭记历史,感念抗日义士的舍身奉献,防止历史被篡改或遗忘。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关于“应保尽保”的要求,在进一步研究、考证的基础上,应将该处遗址公布为静安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专家还建议,作为爱国主义教育设施,相关部门应支持学校设立“76号”陈列室,采取预约方式定时向社会开放;同时,对学校操场地下可能存在的建筑进行勘察,明确地牢的真实性,作为后期进一步加强遗址活化利用的依据。

  2025年10月31日,静安区检察院邀请历史事件研究专家、文物专家及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参加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围绕“76号”的事实认定与保护标准提出疑问,专家就相关问题予以解答。听证员一致认为,“76号”位置明确,原地上建筑虽不复存在,但其与中国抗战史有重要关联,具有不可或缺的爱国主义教育意义,且容易因城市更新等问题导致历史信息流失,理应对这一遗址进行保护。会上有专家提议,该史迹的文保申报名称宜采用“上海抗日义士殉难地(‘76号’汪伪特工总部遗址)”。会后,静安区检察院与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达成共识:对此处抗日义士殉难地启动保护,并推动活化利用。

  2025年11月7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明确提出行政机关不仅要及时启动调查与认定程序,推动抗日义士殉难地纳入文物保护线索及名录,更要充分挖掘其历史价值,推动活化利用,配合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从“新发现”到文保点

  以法治捍卫民族记忆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研论等工作,最后基本确认,“76号”原地上建筑已被拆除。

  2025年12月3日,静安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新发现文物线索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76号”作为近代抗战时期上海“孤岛”沦陷的历史见证,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历史研究的重要场所,对其保留及宣传,有助于抗战历史叙事的完整性及多元性。会议最终决定将该遗址作为新发现文物,上报至上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这处沉睡了80余年的抗战史迹,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终于进入文物普查的视野。

  根据《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而对于1840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重要关联的各类史迹,均应当予以认定。

  今年3月12日,静安区政府公布4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万航渡路435号以上海抗日义士殉难地(“76号”汪伪特工总部遗址)之名被正式列为静安区文物保护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保护只是起点,让历史“活起来”才是真正的目标。据悉,静安区检察院正积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协调工作,充分挖掘“76号”的历史价值,推动活化利用。今年4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庆华受聘担任“76号”所在地学校法治副校长。检校在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同时,就共同研发“大思政课”、推动“76号”活化利用、协力打造校园红色教育阵地等达成共识,进一步拓展了红色资源保护与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合发展的路径。

  “我们希望,当人们走进这里,回望的不是特务机关的阴森残酷,而是抗日义士的舍身殉国以及这座城市承受过的苦难创痛。”该院检察官助理任思和的话语朴素而坚定。

  “81年前的今天,抗战烽火刚刚熄灭;81年后的今天,一处险些被遗忘的遗址终于被法治之光点亮。从‘魔窟’到文保点,‘上海抗日义士殉难地’的认定,不仅具有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更是我们铭记历史,对历史的郑重承诺。”该院副检察长管巍说。

  今年8月6日,静安区检察院正式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品牌“检护星火”,意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将把‘守护、传承、协同’三个关键词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立足区域区位特色,坚守检察初心使命,赓续星火精神,着眼全域共治力量,汇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该院公益检察室主任徐衍谈及品牌,言语间满是使命感与责任担当。

  “静安是一片承载厚重红色记忆的土地。一处遗址,就是一盏不灭的心灯。”朱庆华表示,静安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区域优势进一步弘扬抗战精神、铭记抗战历史,以法治方式推动文物认定、活化利用、普法宣传等全链条协同发力,让历史可感知,让教育可触及,让爱国主义精神薪火相传。

建筑虽湮灭 史地亦为珍——

专访上海抗战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研究会秘书长、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原馆长 唐磊

 

  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435号,在检察公益诉讼的有力推动与多方专业论证下,正式定名“上海抗日义士殉难地”,被认定为文物保护点。这一实践也让公众开始关注建筑灭失类罪证遗址的保护议题:当历史建筑实体荡然无存,遗址的价值究竟体现在何处?司法与文博又该如何协同守护这类史迹?就此,记者专访了上海抗战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研究会秘书长、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原馆长唐磊。

  记者:在文物保护的专业体系中,经常听到“旧址”与“遗址”两种说法,二者的界定与核心区别是什么?

  唐磊:旧址和遗址在文物保护专业领域有着明确的区分标准。旧址依托的是留存至今的建筑本体,像中共一大会址、四行仓库等都属于旧址范畴。它们的建筑主体、墙体院落基本存续,是可进入、可体验的实体历史空间。这类场所的保护核心围绕建筑本体修缮、格局保留展开,也可以在建筑内部布设展陈,实现场景化的历史传播。遗址保护的核心,聚焦于重大事件发生的特定空间与场地,并不依赖现存的建筑构件,如宝山淞沪抗战碉堡遗址、虹口“海乃家”慰安所遗址等。它们的原有建筑已损毁、坍塌或拆除,地面之上已无建筑本体,仅保留地基、柱础、地下遗存,甚至只剩可精准考证的历史场地点位。这类遗存的核心价值在于事件发生地的空间唯一性,而非建筑实体,因此保护要点以场地管控、地下遗存保护为主,一般不重建建筑,多通过标识、解说牌、纪念装置开展历史阐释。

  记者:这次纳入保护的万航渡路435号曾是汪伪“76号”特工总部所在地,如今其地面建筑已全部拆除。不少公众有疑问,这样一处建筑完全灭失的地点,为什么可以被认定为文物保护点?

  唐磊:它能够被认定为文保单位,核心有三方面依据。第一,具备双重历史物证价值。它既是汉奸暴行的发生地,也是抗日义士殉难地,我们保护的是罪证与牺牲,而非加害机构。第二,建筑拆除不影响其历史价值,这个地点可以通过史料、档案精准考证,地下仍可能留存相关遗存。如果不列入保护,这个重要的历史坐标就会在城市更新进程中永久消失。第三,具备独特的警示型教育价值。惨痛的反面史实,更能够强化民族记忆,凸显先辈抗争的珍贵,警示后人铭记家国危难的过往,成为对抗历史虚无主义的实物凭证。

  记者:这次遗址的保护过程中,检察公益诉讼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在您看来,检察机关在这类文物保护工作中具体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唐磊:这次的保护实践,恰恰彰显了司法力量与文博专业协同合作的重要价值,检察机关的作用贯穿了保护工作的全链条。首先,检察公益诉讼以法律监督推动文物认定,通过开展史迹排查、组织专家论证、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追责,破解了“无地上遗存是否需要保护”的现实难题,为文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实现了“法律兜底、专业把关”的良性联动。其次,检察机关牵头搭建检察、文旅、属地、学校、志愿者联动的保护体系,打破过去文博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多方协同保护合力。再者,深度参与青少年教育。检察机关联动学校开设实景课堂、法治宣讲、研学课程,把历史教育和法治普及结合起来,让遗址的教育价值得到更充分的释放。整体来看,检察机关正在形成线索发现、专业论证、公益诉讼监督、协同共治、教育传承的“法律监督+专业保护+社会教育”全链条工作模式。

  记者:除了这处遗址,上海乃至全国还有不少同类的罪证遗址。它们的保护情况如何,有哪些可借鉴的经验?

  唐磊:现实中诸多抗战罪证遗址都面临着和“76号”相似的困境:建筑毁于战火或城市改造,地面无任何遗存,但凭借史料、档案可精准锁定事发地点。

  前面提到的宝山淞沪抗战碉堡遗址、虹口“海乃家”慰安所遗址,都遵循不重建、重标识、保场地的原则,通过点位保护、标识阐释延续历史记忆。放眼全国,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多处丛葬地面貌早已变迁,仍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渣滓洞看守所旧址、侵华日军731部队遗址等,也都坚持“不保加害建筑、只保历史场地、强化警示阐释”的原则。其中侵华日军731部队遗址更是以专项立法、整体腾退、最小干预、废墟原状保护形成典型模式,为同类遗址保护提供了成熟参考。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文物不等同于古建筑,承载重大历史事件的场地,同样具备不可替代的文物价值。城市更新不断向前,老建筑或许会消逝,但民族记忆绝不能被抹去。珍视这些无实体建筑的历史遗址,守护每一块承载血泪与抗争的土地,让沉默的场地诉说烽火岁月,是每一位文物保护领域的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使命。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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