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9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贵州省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副厅长级干部王永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永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永林利用担任黔南州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黔南州卫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退休后违规收受礼品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6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永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7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永林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王永林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退休后违规收受礼品;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项目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永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