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在山东临沂圆满落幕。参赛选手们细数着收获,带着更深的思考,奔向广阔的办案一线。
此次竞赛恰逢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即将第三次审议之际,在这个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关键节点上,这场竞赛被赋予了超出“比武”本身的深远意义。在紧张的笔试答题、面试答辩与辩论的唇枪舌剑中,选手们全方位审视业务素能,深层次探寻办案规律,不仅是技能的比拼,更是关于监督、治理的灵魂叩问。

9月1日,各地选手齐聚山东临沂报到,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于次日开赛。

9月2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初赛笔试开赛,选手安检后有序入场。

9月2日上午8时,初赛笔试准时开始,选手们凝神屏息,奋笔疾书。
以赛为镜
照见高质效办案之“精度”
“竞赛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选手真实的业务水平;竞赛是一块磨刀石,磨出的是在办案时能顶得上、拿得出的真本领。”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侯佳儒所言,此次竞赛让每一位选手在极限高压下,清晰地“照见自己”。
“题量大、题目难,贴合办案实际”是许多选手的共同感受。记者从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了解到,此次竞赛的题目都改编自真实案例,但比实际办案中可能遇到的案情更复杂,案件类型更集中,需要极强的分析能力。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易小斌告诉记者,出题的时候考虑到要更加全面地考查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题目设置涵盖了调查取证,专项行动推进,重大专案办理思路和模式,疑难复杂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
但更值得关注和深思的,是选手们在哪些地方被绊住了——这恰恰映射出日常办案中最需要提升的能力。让大家认识到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将来要攻克的难关,正是开展此次竞赛的目的之一。

有选手在案头摆放着提前准备好的注意事项,其中写道“稳住心神,即是胜利”鼓励自己。
记者注意到,在竞赛各个环节,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与边界问题贯穿始终。选手的回答直接照见自身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基本理论、核心概念的掌握程度。
这种“照见”,正是竞赛作为“镜子”的价值所在。来自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的选手刘佳说:“竞赛答题的过程,是对自身实际司法办案的反思和检视,形成了理论和实践的相互映照。”
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给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注入了新的动能,也对每一位公益诉讼检察人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检察院选手陆佳从基层视角谈了自己的体会:“生态环境法典确立了‘生态环境检察’的概念,‘四大检察’要协同履职,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照见”履职重点,也“照见”努力方向。连续两届担任竞赛评委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观察到了今年的变化:“明显感觉到这届选手的业务水平更为精进,但在对法律规范的深入分析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以赛为径
探寻社会治理之“深度”

初赛笔试结束后,巡考和阅卷评委齐聚评卷室,研究笔试阅卷相关事宜。
“竞赛试题紧扣当前办案实践的痛点、难点,涵盖食药安全、生态保护等民生热点,还涉及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等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的路俊强在赛后分享了自己的感受。
一道关于食药安全共性与个性问题的考题,打破了选手们的常规思维,引导大家跳出单纯的“办案匠”思维,站在区域治理的高度,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开展专项监督。
检察公益诉讼不是传统意义上仅解决个体纠纷的诉讼,而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
决赛中,在面对闲置土地收回、民营企业发展等复杂问题时,选手们从督促公权力依法行使,到兼顾私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立足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督促之诉、协同之诉、治理之诉”的职能定位,展开激烈辩论。

全国人大代表吕卉对决赛进行点评。
“选手们站在守护公共利益、护航社会发展的高度,综合法、理、情,面对复杂情况审慎处置,把维护公共利益放在首位,用专业的检察监督守护国家利益,展现了护航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特邀嘉宾、全国人大代表吕卉在观赛后评价道。
无论是竞赛中的精彩陈词,还是法庭上的唇枪舌剑,目的都是通过以案释法,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清复杂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检察院选手张茂琳表示,要将生态环境法典的原则和精神运用到实际办案中,尤其是对噪声污染、夜间强光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依法有效进行监督,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全国人大代表印萍对决赛进行点评。
在特邀嘉宾、全国人大代表印萍看来,此次竞赛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观赛视角各异,却共同指向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它从来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催化剂”。
以赛为基
夯实公益保护之“厚度”
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选手们深刻体会到,强业务绝非一日之功,而是需要在日常深耕细作中不断提升线索分析、案件审查与出庭应诉的硬实力。

9月4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决赛开赛,辩论选手限时阐述己方观点。

模拟法庭外,下一组辩论选手已经做好准备。

中场间歇,已完赛的辩论选手与队友热烈探讨参赛体会。
“我觉得竞赛就是另一个办案现场,通过在限定的时间内对大量的案件材料抽丝剥茧,完成案件审查、证据分析和法律正确适用。今后我将继续加强理论研究、业务学习,提升办案能力,更好发挥自己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的力量,真正实现以竞赛促提升。”河北省沧州市检察院选手刘蕊说。
“同台竞技的过程,让我真切看清了自己与各地优秀同仁之间的差距,也找到了努力的方向。”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检察院选手拉吉坦言,日常接触的案件类型较为有限,今后将积极借鉴先进办案理念,立足辖区实际,在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做实证据核查、细化法律适用论证,补齐短板,提升专业化水平。
重庆市检察机关在此次竞赛中有两名选手获得好成绩,分别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宋孝洪和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的罗世健。“竞赛就像一次办案,又超脱办案,倒逼我们系统复盘,审查办案思维,看到自身差距。”两位选手表示,将以竞赛为新起点,将赛场淬炼的能力转化为履职动力,脚踏实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发挥标兵示范引领作用。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再到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检察公益诉讼法“正在路上”,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国1万余名公益诉讼检察人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我相信未来我们国家的检察公益诉讼会越做越好。”决赛评委、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说,检察公益诉讼在理论上属于客观诉讼,和传统意义上的主观诉讼不同,检察机关正是客观诉讼最典型的代表人。此次竞赛中的多名选手充分展现了这方面的能力。
三天高强度的交锋终归平静。正如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点评中提到的:“公益诉讼法庭辩论是理性之辩,不是技巧之辩;是大道之辩,不是枝末之辩;是公信之辩,不是行为之辩。”那些被高难度考题“逼”出的潜能,并不会消散,它们会像种子一样,被选手们带回各自的工作岗位,在每一本真实的案卷里生根发芽。
图片:张哲 张中原 朱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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