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冒充晚辈哭诉求助制造恐慌,再假冒公职人员“施压”要钱,境外诈骗团伙精心设计连环骗局,瞄准老年人实施诈骗。这起案件打破了多数人对电信网络诈骗“不见面”“不接触”的固有印象,每次作案,犯罪团伙会安排线下车手上门取现。他们是如何做到与被害人面对面,也没有被拆穿的呢?
“爷爷,我打架被抓了!”今年3月的一天,山东省桓台县年过八旬的李大爷突然接到一通来电,刚拿起家里的座机,听筒内就传来带着哭腔的求救声,片刻后电话就被挂断。正当李大爷心慌不已、不知所措时,又一个显示为本地号码的来电打了进来,对方自称是派出所“高所长”,声称李大爷的孙子与人打架致人受伤,需要赔付5万元取得对方谅解,否则将面临牢狱之灾。对方还特意叮嘱李大爷,取钱时要说“家里装修付工钱”。
救孙心切的李大爷顾不上细想,当天便前往银行取出5万元现金,并按照对方指示前往村头电线杆处,将钱款交付给了前来取钱、自称是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张某。直到当晚李大爷的儿子上门探望,听李大爷说起“救孙子”的事情后,才识破这是一场骗局,随即报警求助。
今年4月,张某到桓台县再次为同类诈骗行为取现时被警方抓获。经查,张某是境外诈骗团伙的线下车手,专门负责为团伙转移诈骗赃款,他长期通过境外通讯软件与身处境外的上线对接,多次按照其指令前往各地取现,累计涉案金额达9万元。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邀请桓台县检察院引导侦查取证。检察官全面了解案情后,注意到一个细节:张某并非单纯“取现”,他清楚地知晓上线“冒充亲属+冒充公检法”专门诈骗老年人的套路。在向被害人收取现金的过程中,张某还自称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从而骗取被害人信任获得钱款,完成诈骗犯罪的“最后一环”。桓台县检察院认为,张某虽然不是诈骗团伙的成员,但其与上线联络时,对上线实施的诈骗行为有明确认知,并按照上线教授的话术继续诱骗被害人,实质上参与了诈骗犯罪的实行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共犯论处,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
今年6月,桓台县检察院以张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上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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