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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嘉陵江大桥上出现滑翔伞”:2人被处罚
时间: 2026-09-21 08:15    
新闻来源:@平安两江新区

  9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网传“嘉陵江大桥上出现滑翔伞”经查,9月19日11时20分许,违法行为人伊某(男,37岁)、马某(男,23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滑翔伞,从两江新区一居民小区楼顶起飞,降落至相国寺码头人行步道,期间未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目前,两人因违法飞行航空运动器材,已被我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开展低空飞行、跳伞、滑翔伞、翼装飞行等航空体育活动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空域使用申报和飞行审批手续,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上空擅自飞行;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或参与此类高危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及航空运动爱好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责任编辑:朱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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