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4件提级管辖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放提级管辖在明确案件裁判规则、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推动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化解等方面的制度效能。
根据相关要求,下级人民法院对于本院受理的一审案件,认为属于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有助于形成示范性裁判、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同类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等情形,不宜由本院审理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提级管辖。
本次发布的4件案例,人民法院通过提级管辖实现民营上市企业产业拯救、明确相关领域平台侵权责任承担规则、依法维护永久基本农田安全、明确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有的作为标杆性案件统一辖区内多发、易发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有的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的有效维护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有力支撑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高法表示,将继续指导各级法院积极、规范适用提级管辖制度,将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涉及重大利益、可能受到干预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人民法院审理,实现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