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背靠背”调解让乡邻放下隔阂
时间: 2026-10-15 07:27   作者:郝雪 段雨晨 郭宝林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全媒体记者郝雪 通讯员段雨晨 郭宝林) 金秋十月,正是猕猴桃采摘的时节。陕西省武功县的邵某和王某在采摘园里忙碌着。就在几个月前,两人还因为水泥桩的位置闹得不可开交。案件移送到武功县检察院后,该院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解开了二人心里的疙瘩。

  今年4月,邵某在猕猴桃园里耕作时,因不满邻村王某将水泥桩放置在园地界畔分界线上,与其发生口角。争执中,邵某将王某左手小拇指掰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邵某对伤人事实供认不讳:“就是一时在气头上,真没想把他伤成这样。”6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武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涉案界畔既是村界也是镇界,历经行政区划调整,历史成因复杂,仅厘清边界难以根除矛盾。经走访核实,双方均为务农村民,并无积怨,当时只是都在气头上,谁也不肯让步。如果简单“一诉了之”,案子能结,但心结未必能解,还容易形成新的矛盾。

  结合该案实际情况,该院决定采用“乡贤参与+分别疏导+释法明理”模式开展调解。6月18日,检察官邀请双方都信任的乡贤参与调处,逐一倾听诉求、缓和情绪。检察官从农事家常切入,分别做好释法说理:一方面向邵某讲明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以及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相关规定,督促其真诚悔过;另一方面逐项核算法定赔偿费用,引导王某理性主张损失。经过多轮疏导,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邵某当场赔礼道歉,一次性支付赔偿款6万元,王某出具书面谅解书,款项现场履行完毕。8月,武功县检察院依法对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张凯伦]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