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体育赛事版权保护”研讨会举办,六位法学专家共探责任边界与裁判标准——
既保护版权,也不脱离过错责任基本框架
正义网讯(全媒体记者王极)10月12日,由检察日报社正义网主办的“数字时代体育赛事版权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研讨会上,六位法学专家围绕体育赛事直播侵权中的网络平台“合理必要措施”认定、惩罚性赔偿适用、主观过错认定等三个方面展开深入研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加强体育赛事版权保护,要注重技术与利益的平衡,既要保护体育赛事版权,也不能脱离直播技术现实和过错责任基本框架,避免过度加重平台责任、抑制产业发展空间。
近年来,体育赛事版权已成为网络视听产业最具商业价值的版权资产,世界杯、英超、奥运会等顶级赛事版权费动辄数十亿元,版权保护的期待值日益提升。与网络平台长短视频争议不同,网络平台面临的体育赛事版权保护较为突出的是直播治理问题,由此衍生出一系列侵权定性和版权判赔问题。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著作权法修改后,以“视听作品”保护赛事直播已基本解决作品类型和广播权争议,以平台为主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明知或应知 +未采取必要措施”为前提,无过错则不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必要措施”的认定,应进行形式和实质的综合判断,要综合考虑技术可行性、赛事知名度、侵权明显程度等因素进行判断,不能形成“有侵权视频,就反推平台措施不合理”的唯结果论错误逻辑。对于“明知或者应知”,应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以概括性、一揽子的风险预警,就直接推定平台应知未来某时间段某个账号的侵权。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严格限定、谨慎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不能以平台治理不足、未彻底制止侵权、概括性广告宣传等简单推定其存在故意或严重情节。
据介绍,“数字时代体育赛事版权保护”研讨会系“正义智库·法研汇”的系列活动之一,该系列活动依托检察日报(正义+)客户端专家智库资源,聚焦法治细分领域,邀请法学界、司法实务界及行业专家紧扣社会热点话题进行研讨,旨在凝聚共识、助力破解行业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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