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我不对,一直在逃避作为父亲应当承担的责任。现在我明白了,孩子的成长最离不开陪伴与关爱。接下来我会接孩子回家住几天,以后也会好好陪伴她、守护她,看着她健康快乐长大……”近日,在探望女儿小佳(化名)后,张某给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沪未来·金港湾”团队检察官发来信息。
今年6月,该团队在日常办案中发现,张某与前妻薛女士离异后,长期未履行对女儿小佳的探望陪伴义务,损害了孩子的合法民事权益。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得知,张某和薛女士于2024年协议离婚,当时小佳只有3岁。离婚后,小佳由薛女士抚养,张某虽然支付抚养费,但从未探望过孩子。离婚调解书也未涉及探望权相关内容。
“我尝试过联系他,但他始终没来。孩子还小,我不想在她的成长过程中,父亲一直是空白的,希望他能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为督促张某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弥补父爱的缺失,薛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并向金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金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实地走访小佳居住地,深入了解孩子的生活状态、心理状况及成长环境。经核实,张某离异后长期未探望、未履行亲子陪伴义务,其行为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7月,该院依法支持薛女士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8月,经检察官与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薛女士与张某就探望小佳的时间、方式进行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
“探望权既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也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教育职责的法定义务的延伸。父母对子女的探望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不因调解书中未予确定而消失,也不得基于个人原因单方面放弃。”“沪未来·金港湾”团队负责人施翀表示。
考虑到张某与小佳长期未曾接触、亲子关系生疏,该院依法向张某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并定期与女儿进行情感沟通,并就其存在的监护和家庭教育问题,明确细化监护整改措施。同时,该院联动多方社会力量,委托区妇联指派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心理疏导师,对张某进行个性化指导,帮助其转变育儿观念、掌握亲子沟通技巧,学会关爱、陪伴、引导孩子。此外,该院主动对接社区资源,安排父女二人参与社区周末亲子活动,在温馨的集体氛围中拉近亲子距离。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张某彻底转变思想,主动放下隔阂、用心陪伴女儿。如今,父女二人互动日益频繁、相处愈发融洽,缺位两年的父爱终于归位。
据悉,今年9月,金山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妇联、关工委共同会签《关于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的协作意见》,进一步健全联动保护长效机制,凝聚多方护“未”合力,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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