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至今,我办理了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对于做好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感触颇深。最近,我院办理的一起隔空猥亵案件,让我久久难以释怀——它没有激烈的肢体冲突,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案发现场,伤害却透过手机屏幕,落到两个未成年女孩身上,也让我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深的思考。
今年8月,案件移送至我院审查逮捕。拿到案卷的时候,我心里沉甸甸的,犯罪嫌疑人是成年男子甲某,他瞄准了未成年人渴望线上交友、心思单纯的特点,在短视频平台添加了两名未成年女孩为好友。一开始,甲某并没有提出过分要求,只是频繁嘘寒问暖,分享日常。等到关系逐渐熟络,他开始试探性发送低俗信息,诱导女孩开启视频通话,然后向女孩裸露身体实施隔空猥亵行为。女孩意识到不对劲,但被羞耻、恐惧裹挟,不敢告诉父母。家人偶然发现异常,立即报警。
接手这起案件后,我带领办案团队第一时间梳理电子证据,逐页核对聊天记录、视频片段。为最大限度降低对两名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我耐心安抚她们,同时向她们及其家属讲解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相关制度。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及时对接专业心理机构,邀请当地优秀心理咨询师为女孩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持续跟进心理状态变化,最大限度抚平案件带给她们的心理创伤,用心呵护她们的心理健康。同时,我们针对监护人监护缺位问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家庭保护意识与监护能力,筑牢家庭保护防线。8月27日,我院依法对甲某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侦查阶段。
办案中我发现,不少家长、孩子都存在一个根深蒂固的误区:没有身体接触,就不算是性侵。可这起案件实实在在告诉我们,隔空猥亵,伤害同样刺骨。一旦不法分子拿到孩子的私密照片、视频进行要挟,逼迫孩子继续妥协,孩子出于害怕、羞耻、无助、焦虑不安等心理,很可能出现抑郁、自我封闭等问题。
惩治犯罪只是守住底线,更重要的是筑牢事前的防护墙。我院依托“爱之驿”未检品牌,开展涉未成年人性侵害预防专项工作,重点防范网络“隔空猥亵”犯罪,通过法治巡讲、进校园普法等形式,围绕网络交友要谨慎、加强隐私保护、识别“隔空猥亵”陷阱等主题开展以案释法,强化未成年人防护意识;同步落实刑事办案与公益诉讼一体化履职,挖掘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线索,依托检察监督推动相关领域治理,联动多方构建“护未”屏障。
我想告诉孩子们,网络可以让你们看见广阔世界,但网络背后也可能藏着伪装成善意的陷阱。不要轻易添加陌生网友,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视频请求,无论对方说什么,坚决不要拍摄、发送自己的私密照片和视频。如果网上有人的言行让你不舒服,却要求你保守秘密,对你进行恐吓,千万不要隐忍自责,要立刻拉黑对方,保存好聊天记录,第一时间告诉父母、老师,勇敢寻求帮助。我也想提醒广大家长,不要简单粗暴禁止孩子上网,而是要做好性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多沟通、多引导,多留意孩子的情绪变化,如果孩子变得沉默寡言、情绪低落,要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做孩子最坚实的后盾。
(讲述人:黑龙江省嫩江市检察院 检察长 季学君 整理:全媒体记者韩兵 通讯员王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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