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因一场交通事故致残,拿到胜诉判决却因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空欢喜”。从2022年案发到今年结案,赵先生维权的4年,见证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如何做实民事检察全流程监督。近日,对和解结果表示认可的赵先生,向浦东新区检察院递交撤回监督申请书。
2022年,赵先生意外遭遇交通事故。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林某赔偿赵先生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并承担律师费4000元。判决生效后,林某却始终未履行赔偿义务。2023年,法院依程序审查林某名下财产,查明其除一套共有房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林某怠于析产,无法明确其在涉案房屋中的产权份额,案件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赵先生满心失望,拖着因事故致残的身体到浦东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审查发现,必须先通过析产诉讼确定林某的产权份额,才能推进后续执行。于是赵先生撤回监督申请,转而提起析产诉讼,以确认林某在共有房屋中的产权份额,为后续执行扫清障碍。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林某对共有房屋享有50%份额。2025年6月,林某和该房屋共有人达成和解,以19万余元换得整套房屋产权。
然而,和解达成后,产权变更却迟迟没完成。今年4月,赵先生再次向浦东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依托检法协作机制,检察官迅速查明“堵点”:该房屋尚有1万余元银行按揭贷款未结清,在此情况下,法院如果直接出具变更房屋产权的裁定,有可能损害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该案办理期间,林某也曾主动打电话向检察官倾诉自己确有难处。在检察官的耐心倾听下,林某慢慢对检察官建立起信任,表示愿意坐下来协商解决。
考虑到双方各有难处,检察官分别对二人开展释法说理。面对赵先生,检察官理解其多年奔波的委屈与不易,仔细说明结清贷款是过户必经程序;面对林某,检察官则耐心释法说理,表示如果房屋查封状态无法解除,对其个人征信、生活都会造成影响。
几番沟通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林某先凑5000余元付贷款,剩下的贷款由赵先生先行垫付,后续林某分两次偿还。4月30日,在检察官见证下,双方签署了执行和解笔录,林某当场支付5000余元贷款。5月6日,赵先生告知浦东新区检察院,他已将剩余房贷代林某垫付还清。
5月18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案涉房屋自此归赵先生所有。执行和解那天,赵先生和林某不约而同提出了同一个请求:希望检察官能到场见证。
7月8日,在检察官见证下,双方签署了新的执行和解笔录,林某当场向赵先生付清剩余垫付贷款及8000余元房屋评估费;过户税费由双方对半承担;房屋此前拖欠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费及滞纳金,全部由林某承担。
赵先生的家庭困境始终牵动着检察官的心。在推动案件执行的同时,6月1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同步启动了司法救助审查程序。考虑到赵先生行动不便、对申请流程不熟悉,检察官主动对接、协助梳理申请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奔波。6月16日,一笔司法救助金如期发放,为这个困境中的家庭稳稳托了底。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收到赵先生寄来的感谢信:“检察官始终记挂着我的难处,不仅帮我把赔偿落到了实处,更让我重拾了对法治的信心,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度!”林某在履行完全部义务后,也专门致电检察官表示感谢,坦言多亏了耐心协调,才让这件事有了圆满结果,自己也能踏踏实实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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