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二万五千里长征,是铭刻于中华民族史册的英雄史诗。遵义会议实现中国革命伟大转折,飞夺泸定桥冲破天险封锁,中央红军抵达陕西吴起完成长征落脚,主力红军在甘肃会宁胜利会师。这四处长征地标,串起革命征程上四座里程碑,延续生生不息的长征精神。循着长征红色足迹,本报邀约上述长征沿线基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讲述他们扎根革命老区一线,赓续红色血脉,坚持高质效办案,立足岗位走好新时代检察长征路的履职故事。
公诉席上,跨过属于自己的泸定桥
讲述人:四川省泸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万鑫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经四川,在大渡河畔打响两场载入史册的战斗: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1935年5月,红军将士冲破大渡河天险,攀着13根铁索,冒着枪林弹雨飞夺泸定桥,为长征北上打通关键通道。
硝烟远去,天险已成通途。不畏险阻、迎难而上的长征精神,仍在大渡河畔代代延续。我就在这座英雄小城泸定的检察院履职。每日途经泸定桥,红色往事总会在心底回响,也让我对检察职责有了更深体会:办案路上,同样要跨越重重险滩;以审慎之心细致办案、守住司法底线,便是新时代检察官脚下的长征路。
今年初,我承办许某危险驾驶案。案件初到手上,卷宗并不算厚。许某血液酒精含量102.4mg/100ml,曾有酒驾前科,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许某也曾口头表示愿意认罪认罚,通过速裁程序,短短数日便可移送起诉。
可就在即将起诉、准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案情陡生变数。许某突然提交多份由AI工具生成的法律文书,从血样提取流程、鉴定机构资质,到执法规范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多项异议,申请对全部证据启动非法证据排除。
次日清晨,我骑车再次经过泸定桥,晨雾从大渡河河面缓缓升腾,铁索在雾气里若隐若现。我忽然想起当年冲锋的红军,行至桥中,对岸机枪火舌喷涌,脚下河水咆哮奔涌,却没有一人停下脚步。长征从不是等来的胜利,是一步一步闯出来的。面对案件里的重重质疑,我同样不能止步,必须逐项核查、一一回应。
接下来的日子,我沉下心办案。我逐条梳理抗辩意见,提炼出三项核心争议:血样同一性、鉴定科学性、执法程序合法性。我调取全程监控逐帧核验,复核血样提取的每一处流程,专程前往鉴定机构核验资质。那段时间,办公室灯火常常亮至深夜,可每厘清一个疑点,内心就多一分笃定,案件一点点被打磨成铁证扎实的铁案。
庭前会议整整开了5个小时。对方抛出的每一项质疑都像钢钉一般尖锐,我们有序出示证据,逐项作出回应。5个小时过后,零散的抗辩主张,被收拢为几项核心争议,逐一得到厘清。真正的硬仗,还在庭审之中。今年4月,案件开庭,许某坐在被告人席上毫无悔意,反复就同一问题提出质疑,对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言语态度恶劣。法槌一次次落下,审判长多次予以提醒,他依旧反复重申那些已被证据证伪的疑问。
坐在公诉席上的我,告诫自己不必急躁,逐一将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鉴定机构资质合规、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全过程……我放缓语速,把生硬的法律术语转化为被告人能够听得懂的表述。庭审持续6个小时,许某虽始终没有当庭认罪,但他提出的全部主张,都被在案合法证据一一推翻。一审宣判后,许某当庭提出上诉。二审最终维持原判。
案件虽尘埃落定,但当事人未能服判,我心中仍留有遗憾。许某亲历每一个诉讼环节、看到每一份证据、听到每一次释法,但还是不服判。可见要让当事人从对立对抗走向认同信服,只靠庭审上刚性的举证辩驳远远不够,柔性的释法疏导,要做得更早、更透彻。
在此之后办理案件,我坚持把释法说理、矛盾疏导融入庭前会议与每一次沟通中,力争在矛盾激化之前化解分歧,让公平正义不只写在法律文书之中,更走进当事人内心。
13根铁索,见证革命队伍冲破天险的壮举;一桩桩案件,同样需要攻坚克难的韧劲打磨淬炼。我愿怀着将心比心的坚守对待每一名当事人,以求真务实的专业水准守好每一道诉讼关口,把每一件小案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这,便是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敏 通讯员张玥整理)
从信阳到遵义的红色接力
讲述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 汪博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是长征途中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遵义会议之后,中央红军(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在毛泽东同志等人指挥下四渡赤水,穿插迂回,冲破敌军重重包围,成为长征史上以少胜多、扭转战局的光辉典范。
我的故乡在河南信阳,红二十五军正是从这里集结出发,踏上漫漫长征路。年少时,我在红色故事中耳濡目染,红色的种子早已在心底扎根。后来,我来到贵州遵义工作。娄山关的硝烟余响、红军驻地留存的灯火,长征足迹至今仍清晰可寻。河南与贵州相隔千里,红色血脉却一脉相连。这份联结,也落在我经手的一件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之中。
革命文物损毁一件便少一件,是再也无法复原的精神家底。2021年,我第一次踏访观坝红军驻地旧址,心不由一沉。作为谋划部署四渡赤水战役的重要长征文化遗存,这处市级文保单位杂草疯长,大量木构建筑腐朽开裂,文物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消防设施一片空白,现场状况令人揪心。我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但一段时间过去,乱象依旧,旧址持续破败。公益诉讼不能止于一纸文书,红色遗产保护等不起、拖不得。我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那段时间,我们反复实地踏勘,多方对接相关单位,推动制定保护方案,划定文物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修缮20余处木构建筑,配齐8套消防设备,清理150余平方米荒草,沉寂已久的旧址重焕生机。
办好一案,不是终点,红色资源保护需要久久为功。办结观坝红军驻地旧址保护案后,我们将目光投向散落于乡野田间的英烈纪念设施。2022年,我们通过专项排查发现,辖区内有37座散葬烈士墓分布在农田、公路旁。部分墓碑风化、碑文漫漶,坟体开裂,存在坍塌风险,周边存在私搭乱建现象,环境杂乱。为让英烈不再孤寂,我们拒绝简单就案办案,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娄山关烈士纪念园建设。2023年1月,37位散葬烈士的遗骸集中迁葬至娄山关烈士纪念园,由陵园统一管护、规范开展祭扫。
案件办结,监督并未止步。我们同步推动完善烈士史料、开展烈士寻亲,让长眠于此的英烈能够被后人铭记、被亲人找寻。
保护链条还在延伸。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益路长征·赓续守护”专项监督活动,我们再度聚焦娄山关红军战斗遗址保护。这里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承载厚重的长征记忆。我们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纪念碑、小尖山战斗遗址、长空桥参观沿线多处木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栈道局部穿孔塌陷,护栏松动断裂;步道管护缺位,垃圾清理不及时,遗址游览设施风险突出。立案调查后,我们与相关行政机关组织磋商,督促落实整改,并持续回访跟进。如今,相关单位已完成30余处破损栈道、护栏的更换修缮,增配保洁人员,建立常态化清扫巡查机制。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旧址修复,到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再到战斗遗址的设施提质,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桩接着一桩办。于我而言,接好公益诉讼这根接力棒,守好这片热土,才不负这片红色土地。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丁艳红 通讯员杨卓然整理)
革命遗址焕新颜
讲述人:陕西省吴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 徐金科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历经二万五千里远征,抵达陕西吴起,这里是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的落脚点。
九十载岁月流转,一处处革命旧址散落在陕西吴起黄土高原的沟沟峁峁,静静留存烽火年代的印记。白沟洼彭德怀旧居、叶剑英旧居,正是见证“切尾巴”战役的珍贵红色遗存。
2021年4月,在陕西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行动中,我随办案组来到白沟洼。眼前景象令人揪心:叶剑英旧居一侧窑洞已经坍塌,其余窑洞岌岌可危;彭德怀旧居保护范围内,违建挤占院落空间,严重破坏旧址的历史风貌。这处院落归当地宗氏四兄弟共有,复杂的产权关系,给后续文物保护埋下难题。
这座朴素的土窑院落,承载着厚重的长征记忆。1935年10月19日夜,中央红军抵达吴起,彭德怀、叶剑英便驻扎于此。20日,众人在此会商作战部署。为甩掉尾随的敌军骑兵,红军布设“口袋阵”,于21日打响著名的“切尾巴”战役。数小时激战,追兵被一举击溃,长征路上的尾随之患被彻底扫清。
面对革命文物受损的紧迫现状,我院及时立案,向该县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保护职责、拆除院内违建。该县文旅局积极落实整改,统筹推进遗存修缮。但项目推进一波三折:2022年修缮项目获批立项,历经方案评审、工程招标,2025年初专项资金全部到位,房屋产权人却不同意施工队进场,修缮工作就此停滞,窑洞坍塌损毁的风险持续升高。
基层红色文物保护,不能只靠一纸检察建议,更要解开群众的心结。我跟着工作专班一次次上门走访,和产权人拉家常,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彭德怀旧居产权人宗某起初并不理解,我们反复沟通说理,完整听取他的顾虑,清晰讲明政策边界。从“这房子凭什么交给你们”,到思考“这房子交给谁守护才放心”,沟通的是产权,建立的是信任。最终,宗某在革命旧址房屋租赁合同上签下名字。
刘渠子陕甘宁省委旧址的几户产权人,我们起初多次上门协商都难以与其达成共识。大家调整思路,不再直奔协议谈判,而是先讲红色历史。一场专题普法宣讲,设在刘渠子村口的场院里,我们把“切尾巴”战役的故事讲给村民。现场有人感慨:“我爷爷当年给红军送过粮,这个地方,该护住。”
2025年9月,我院再次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全面履行旧居保护监管职责,尽快启动修缮工程。收到检察建议后,吴起县成立协调推进专班,先后与3处旧址所有权人签订革命旧址房屋租赁合同。今年7月中旬,总投资137万元的保护修缮工程顺利竣工:坍塌窑洞顶部完成支撑加固,窑洞门窗实施复原修复,屋檐与墙面全面整修,2间平房的木质梁柱全部更换,院内95平方米违建彻底拆除,旧居原有的历史风貌得以恢复。视频监控、消防设施同步配套建成,日常巡查、消防安全等长效管护机制随之落地。
办好一案,不仅是守护一处旧址。以该案为契机,我院联合吴起县纪委监委、文旅局等八部门,会签吴起县革命文物公益诉讼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县域革命文物司法保护台账,挂牌设立11处公益诉讼文物保护公示点,同步推进其余4处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即便部分旧址保护专项资金尚未批复,我们也推动先行开展抢险处置,防止文物持续损毁。按照我院制定的长征革命文物保护推进计划,力争两年内将全县21处长征革命遗址全部纳入规范化专业保护。
回望这段履职历程,我深有感触。文物保护离不开资金支撑,但单靠资金,解决不了所有难题。正是检察公益诉讼串联起各个工作环节,打破部门壁垒,保障每一笔资金都用在最紧要之处,最终实现革命遗址的实质性保护。通过持续跟进监督,我们守护住长征文物本体,还原了历史风貌,也见证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力量。
黄土窑洞不会开口讲述过往,检察公益诉讼甘愿做红色遗址的“发声人”。作为驻守中央红军长征胜利落脚点的青年检察人,传承长征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绝不让红色记忆蒙尘,是老区检察人镌刻在黄土高原上的郑重承诺。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郝雪整理)
将红色底色融入高质效履职
讲述人:甘肃省会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郭慧
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二、四方面军三大主力军在甘肃会宁和宁夏将台堡实现大会师,标志着长征的胜利结束。
每次走过会宁红军会师旧址的会师塔,我都会想,长征精神对基层检察官意味着什么?经过办案磨砺,于我而言,践行长征精神就是面对办案难点时多问一句、多查一层、多追一步,面对治理堵点时不绕道、不退缩、不止步,将攻坚克难、为民尽责的红色底色融入办案全过程。这份办案信条,在我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中得到真切体现。
此前,我承办柴某涉嫌婚恋诈骗一案,撕开虚假恋爱包装下的犯罪骗局,并顺着柴某找来的“演员父母”这条线索,深挖追诉诈骗共犯,守住群众的财产安全。董某在直播间结识自称未婚的柴某,二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相处不到10天,柴某便以办理信用卡、偿还房贷、归还欠款为由,向董某索要1.5万元。此后,她又以购置化妆品、母亲住院、缴纳水电燃气费等名目反复索财。待到双方谈及婚嫁时,董某累计被骗11万余元。
此后,董某多次和柴某商量婚事。眼看骗局即将败露,柴某租下公寓,还找来祝某、荆某夫妇,假扮自己的父母。双方见面后,敲定8.8万元彩礼与黄金首饰,约定一周后订婚。可柴某依旧不断索要钱财,还动辄发脾气、推延婚期,董某渐渐心生疑虑。经朋友提醒,董某看到柴某社交账号里留存的婚礼录像,追问之下才知晓对方早已结婚,当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查明,柴某此前因盗窃罪尚在缓刑考验期内。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我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柴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撤销其缓刑,以诈骗罪判处柴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件办结,一个疑问始终萦绕在我心头:仅凭柴某一人,何以完成如此周密的诈骗?前来扮演父母的祝某、荆某,难道只是不知情的“群演”?我重新复核卷宗,从“假扮父母”这一细节反向深挖,判断祝某、荆某属于本案共犯。办案期间,荆某突发重病入院手术,抢救后方才脱离危险。待荆某病情趋于稳定,我们随即重启案件办理工作。
认定共同犯罪,核心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具备共同犯罪故意、是否实施帮助行为,不以获利金额多少作为评判标准。祝某、荆某虽然只拿到400元报酬,却在租赁的公寓内参与商谈婚事、议定高额彩礼,明知柴某在实施欺骗,仍配合完成这场表演,应当认定为诈骗罪共犯。据此,我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公安机关采纳监督意见,对二人立案侦查。
立案只是第一步,取证才是难点。我们梳理制定侦查提纲,调取网络招聘信息、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搭建完整证据链条。同时,将柴某供述、被害人辨认笔录与祝某、荆某的供述交叉比对,排除二人系柴某亲属的可能性。结合当地习俗,民间亲友牵线做媒一般不收取报酬,这一点也进一步印证,祝某、荆某收取400元参与表演,主观上具有明知,即二人知晓柴某的诈骗意图。
2025年7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同年8月,我院提起公诉。结合祝某、荆某系从犯、犯罪未遂等情节,我们提出减轻、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2000元。法庭教育环节,我对二人说道:“你们假扮柴某父母,让骗局更具迷惑性,险些让被害人蒙受更大的财产损失,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共犯。”二人当庭认罪悔罪。
我们没有就案办案,在精准识别共犯之外,还顺势把治理堵点转化为普法防线。
会宁是革命老区。针对辖区农村大龄青年遭遇网络交友诈骗、高额彩礼泛滥、诚信缺失等基层治理难题,我们走进社区,深入田间地头以案释法,提醒群众提高警惕,守好自身“钱袋子”,莫让终身大事变成人财两空。同时,我们依托办案推动反诈宣传与移风易俗融合,力求从源头减少同类案件发生。
长征永远在路上。作为老区基层检察官,我将持续传承红色基因,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把每一次阅卷审查、每一次追诉追赃、每一场普法宣讲,都当作新时代长征路上坚实的一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南茂林整理)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