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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搁浅的涉案款追缴到位
时间: 2026-10-22 09:06   作者:史隽 雷淑燕 范郑杰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法院判决已生效半年多时间,而一笔23万余元的违法所得却始终没有移送执行。“如果不是依托数字模型开展智能筛查,这一问题很可能就被遗漏了。”日前,看着手中那张刚办结的执行款扣划单,浙江省松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有感而发。

  刑事判决中,追缴违法所得、罚金等财产性判项能否执行到位,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生效后财产性判项未被移送执行、长期“挂账”的情形并非个例。法院执行数据与检察机关办案数据之间尚未有效贯通,相关线索隐蔽性较强,若仍靠传统阅卷方式,很难开展系统排查。如何从海量案件中精准锁定“漏网之鱼”,成为检察机关破解财产刑执行监督难题的关键。

  今年6月,该院以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监督为契机,创新搭建“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数字模型”,将已生效刑事判决财产性判项、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社区矫正对象财产刑履行情况、法院财产性判项执行立案数据及入库数据进行系统归集。通过大数据碰撞,一条异常线索很快被锁定——李某因犯诈骗罪于2025年12月被法院判刑,但判决生效后,法院仅执行了2000元罚金,本应及时追缴的23万余元违法所得却始终未移送执行立案。

  “明明法院已出具《财产性判项执行完毕结案通知书》,为什么系统里还显示追缴违法所得未执行?”面对数据比对结果,检察官随即开展调查,调取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表、案件卷宗等材料逐一核对。经查,由于法院衔接不及时,送达的《财产性判项执行完毕结案通知书》实际仅针对罚金刑部分,与判决书载明的全部财产性判项并不对应,导致该案部分财产性判项处于“判而未执”状态。

  事不宜迟,6月26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要求其对遗漏移送的追缴违法所得判项恢复执行。法院采纳监督意见后,第一时间启动执行程序,依法对李某名下的可执行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最终,23万余元违法所得被成功追缴,刑事判决的财产部分全面执行到位。

  从被动等待法院移送,到主动通过数据筛查发现问题,数字模型让“沉睡”在纸面上的财产性判项真正落地。截至目前,该模型已筛查案件线索数百条,排查可疑线索数十条。该院表示将继续拓展模型应用场景,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罚金刑执行、没收财产执行等领域,持续释放数字赋能办案效能。

[责任编辑: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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