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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丨赓续长征红色法治基因 彰显人民检察初心使命
时间: 2026-10-23 07:31    
新闻来源:正义网

  编者按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二万五千里长征,是一次开创新局的伟大远征,创造了非凡的人间奇迹,铸就了伟大长征精神。回望烽火来路,人民检察跨越千难万险,在战火中仍然守护着革命队伍与群众利益。以史鉴今,薪火相传。为深入挖掘长征史中的检察制度源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本报特邀专家学者,围绕长征烽火中的红色法治实践,就长征途中红色法治基因的内涵传承、检察职能机构的发展脉络、伟大长征精神在新时代检察履职中的转化践行等展开史实考证与理论阐发。敬请关注。


  赓续长征红色法治基因 彰显人民检察初心使命

  刘铁流 

  1934年10月起,红一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四方面军与红二、红六军团(后整编为红二方面军)相继踏上战略转移的征程,开启了举世闻名的长征。在高度机动的行军作战和极端残酷的战时环境下,苏区时期建立起来的常态化工农检察机构,难以按建制随军运转。但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法治初心和司法为民的红色基因并没有因战事而中断,反而在生死考验中实现了战时形态的创造性转化。检察职能嵌入军事斗争、群众工作和政权建设的全局,控告申诉、公诉、法律监督等核心检察元素贯穿长征全程,成为严明军纪、凝聚民心、保障胜利的重要支撑,也为后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积淀了宝贵的历史源流和精神底蕴。

  群众路线与法治实践高度融合的控告申诉

  红色司法区别于旧政权司法的显著标志之一,就在于通过控告申诉制度把司法的门槛拆掉,让人民群众有地方说理、申冤,也让执掌权力的人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这也决定了工农检察的工作方式必然是群众路线的:到群众中去受理诉求,在群众面前公开处理,处理结果接受群众评判。长征途中,红军一方面畅通救济渠道,受理各族群众对反动势力压迫的控诉,为他们伸张正义;另一方面敞开监督之门,欢迎群众监督红军纪律,以外部约束促进内部自律。正是这种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实践,使红军赢得沿途各族群众的衷心拥护。

  依法受理群众诉求。红军每到一地,群众往往先是观望,继而是试探,然后才是倾诉。检验一支军队是不是真的站在人民这一边,要看其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35年5月,红军渡过金沙江进驻四川省越西县,长期遭受军阀、官僚和恶霸三重压迫的汉彝群众扶老携幼涌上街头,有的拖儿带女跪在道路旁,手里举着写有“红军总司令大恩人麾下”字样的禀帖,口中断断续续地呼冤求救。群众各诉各的冤情:有的控诉豪绅官僚因群众交不出捐款而杀了其亲人,害其倾家荡产;有的诉说亲人被军阀无辜杀害。当地汉民与彝民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红军没有偏听一面之词,而是对各类诉求逐一登记、详细考察,在核查事实的基础上辨明真相:仇怨根源不在汉彝群众之间,而在反动官僚军阀故意制造的民族仇恨。红军随即召集群众大会,当众揭露官僚军阀制造汉彝仇恨以便其实施压迫剥削的阴谋伎俩,并向群众讲明,汉彝两族的贫苦工农本是同样受压迫的人,应当亲密团结、联合反对共同的压迫者。依靠群众的检举和支持,部队依法没收了一些罪恶昭彰的土豪的财产,全部分给汉彝贫苦群众,并对因保护红军而被害的家庭予以抚恤。积压了数年的汉彝恩怨,在辨明是非、讲清道理中得以化解。短短数小时,就有数百名汉彝青年踊跃加入红军。民心向背,是最有力的印证。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民告官、让民督军,这在旧军队是不可想象的,而党领导下的红军却执行铁的纪律。1931年,江西省兴国县高兴区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控告局制作了一个控告箱,接受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长征途中,纵使条件极端艰苦,坚持群众监督的理念却没有中断。1935年1月,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印制《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布告》,向全社会郑重宣告:“如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每个群众都可到政治部来控告。”1935年8月,红二十五军途经甘肃省静宁县以北的兴隆镇回族聚居区时,有群众反映红军的马匹啃食了庄稼。副军长徐海东当即找来供给处处长刘炳华查问,刘炳华惊异地辩解:“我叫马夫放马吃的是草,没有损坏百姓的庄稼呀。”徐海东告诉他,那吃的不是草,是回族群众种的庄稼。刘炳华这才恍然大悟——他不认识回民的庄稼,把地里未抽穗的谷苗当成了狗尾巴草。事实查清后,徐海东决定给刘炳华纪律处分,并照价赔偿。消息传开,回族群众派几位长者前来为刘炳华求情,徐海东回答:“红军的纪律是损坏了百姓的东西要赔偿,我们的牲口吃了你们多少庄稼,你们就要收下我们多少粮食!”随后责令刘炳华带着马夫登门赔礼道歉、足额赔偿。当地群众从内心深处发出赞叹:“红军的作风真好!”这种闻过即改、执法如山的作风,深刻诠释了人民军队勇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军的优良品质。长征途中群众编唱的山歌“红军穷人心连心,鱼水关系怎能分”,正是这种鱼水深情最朴素的表达。

  战时公诉与公正裁判有机统一的公诉职能

  作为检察核心职能,公诉前承侦查、调查,后启审判,监督制约侦查、审判活动,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最基本、最直接的载体。在革命战争年代,它承担着双重任务:对外,要以法律的名义追诉敌对势力的罪行;对内,要惩治队伍中的违法犯罪,纪律面前没有例外。这两项任务统一于同一个原则——公诉代表的不是某个人、某个部门的意志,而是人民的利益。长征时期,红军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将战时公诉与公正裁判有机统一,实现了惩治犯罪、教育群众、纯洁队伍的多重效果。

  代表人民利益开展战时公诉。对敌探间谍、军阀恶霸等危害革命的敌对分子,红军不是抓了就办、一杀了之,而是坚持调查先行、证据扎实,以规范的诉讼程序彰显司法公正。1936年,红二、红六军团转战川滇黔边区期间,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川滇黔省肃反委员会特别刑事法庭公开审理德国反革命侦探耿友华一案。耿友华本名汉斯·凯勒,1933年以传教为名来华,实为帝国主义派遣的暗探。这场审判的程序相当完备:由吴德峰任主审,梁英才、刘生标任陪审,陈宜盛任书记,保卫机关指派杨风生以“国家原告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方当庭出示从天主堂中搜获的该罪犯自绘秘本贵州地图及其他侦探材料,严正指控其假借传教名义为帝国主义刺探情报,与当地反动保安团长勾结,帮助训练和迷惑士兵压迫群众,并在红军经过石阡时身带望远镜亲临火线指挥保安团阻击红军。面对证据,被告人当众供认其受德帝国主义派遣来华、与蒋介石的德国军事顾问赛克特等相互勾连的犯罪事实。法庭据此依法作出判决,并以第43号判决书正式成文。一场审判,通过公开庭审和证据、辩论、裁判文书,既打击了反动势力的破坏活动,也教育了广大群众。

  刀刃向内不断纯洁革命队伍。刀刃向外易,刀刃向内难。能否对自己队伍里的犯罪动真格,能够检验一支军队的性质。长征途中,红军将私打乱打土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明确为破坏纪律、脱离群众的犯罪。如1935年《红星》报第20期报道,某指导员伙同他人企图投敌,贪污“打土豪”财物并侵占伤亡同志款物,克扣伙夫工钱。保卫局依法对其逮捕、提起公诉并交付公审枪决。从查实违纪、立案逮捕到提起公诉、当众审判,红军对内部害群之马铁面严惩,有力纯洁了革命队伍。这也说明,在革命的法律面前没有特殊身份。

  坚守权力制约与实事求是底线的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越是战时,越要防止以革命的名义滥权。长征途中,法律监督围绕中心大局发挥作用,集中体现为对国民党反动政权非法羁押的依法纠正,以及对滥施刑罚、擅权处决的有力制约。

  依法保障基本人权与民族平等。国民党地方政权长期推行民族压迫和阶级剥削政策,以各种名义非法羁押民众,制造了大量冤狱。1935年5月,中央红军先头部队进占四川省越西县城后,立即对反动县衙和监狱的在押人员开展全面审查甄别。红军侦察队到达县衙时,彝务科长声称“关在监狱里的都是野人”,侦察队到监狱门口一看,关押的竟然是数百名彝族同胞,他们脚上扣着沉重的铁镣,身上仅有一块布遮羞,胡须头发都很长。经核查,这些在押人员并非罪犯,而是军阀为推行“换班坐质”制度、实施民族压迫和经济盘剥而扣押的无辜人质。红一军团参谋长左权查明真相后,严正驳斥,并在县衙接见彝民选出的代表,向他们宣讲党的民族平等政策,亲切平等的话语使彝民代表深受感动,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左权当场下令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彝族人质,彻底废除了“换班坐质”这一野蛮制度。广大汉彝群众热烈拥护红军,踊跃参军,革命的火种在越西重新点燃。从甄别身份、查明冤情,到驳斥谬论、宣讲政策,再到当场放人,这一监督纠错实践是对反动政权反人道统治的司法否定,也是党的民族政策与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

  长征中的检察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红色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的纪律严明、实事求是、敢于监督、一心为民的精神内核,是人民检察制度跨越时空、历久弥新的精神支柱,对做好今天的检察工作仍有深刻启示。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诉求当作司法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年群众递上来的一张禀帖、一句呼冤,红军都认真受理、查清辨明;今天的控告申诉检察更应当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把证据和程序作为办案的根基。长征途中条件十分艰苦,办案仍讲核查、讲证据、讲庭审程序;今天的检察办案更要守住证据裁判底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守住司法公正防线。越是假象遮蔽、越是压力当前,越要有求真纠错的定力与担当。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谱写出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检察新篇章。

  [作者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本文系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重点课题(26ZXHYW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朱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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