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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重拳惩治坑农害农犯罪 强化监督推动全域治理
时间: 2026-10-25 08:43   作者:刘立新 胡传仁  
新闻来源:正义网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作为豫南粮食主产区,河南信阳沃野千里,特色种养产业兴旺,粮食安全与乡村治理连着千家万户的生计。近年来,河南省信阳市检察机关立足大别山革命老区农业发展实际,深耕“职能、机制、治理”三维工作法,积极打造“检·穗”涉农检察品牌。

  “何为‘检·穗’?就是以检察履职守护每一粒良种,守护每一寸耕地,守护农民沉甸甸的丰收希望。”信阳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刘芹伶告诉记者,该市检察机关以“一案四查”为抓手,推动线索摸排、程序衔接、职能联动一体贯通,既重拳惩治坑农害农犯罪,又深挖监管短板,依托检察建议、行刑衔接、协同共治推动个案办理向全域治理延伸,为乡村振兴筑牢司法根基。

  专家会诊破解种业维权困局

  一粒良种,就是一季收成。一旦买到劣种,农户一年的辛劳就会付诸东流。近日,记者跟随淮滨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农户老王家回访。老王拿出今年的猫爪草收入账单,“换了靠谱的新种子后,我家光靠种猫爪草就收入6万多元。”收获靠良种,这是老王付出代价后得到的经验,一次劣种购买经历让他几乎血本无归。

近日,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辖区农资市场回访经营户。

  故事要从2024年5月说起。黄某没有种子经营资质,仍伙同他人收购了近2000斤猫爪草种子。长途高温运输导致种子受热受潮,没有规范仓储条件,地窖进水让种子变质发臭。事后,黄某仅简单晾晒、掺沙分装,便以无任何标识的“白包种子”将其卖给老王等农户。

  种子下地,出苗稀疏。老王蹲在田埂,眼睁睁看着一年的期盼化为泡影。经核算,劣质种子造成老王等农户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是农户自己储存不当、管理不善才会出苗差,我的种子质量没问题。”到案后,黄某仍百般推诿,拒不承认销售伪劣种子的犯罪事实。

  种子减产,要准确判断是储存、运输、播种哪个环节出的问题,仅凭卷宗材料可找不到答案。为此,淮滨县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信阳市检察院指导下,启动专家会诊机制,特邀高级农艺师、农业推广研究员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研判。通过比对同片区作物长势,核验种子仓储通风、堆放条件,结合猫爪草物种特性,专家认定,老王等农户购买的种子系储存阶段受潮发热,胚芽受损,导致出芽率暴跌。

  检察官循着采购、运输、窖藏、销售全链条取证,逐项核实种子状态变化,锁定劣种与田间绝收的因果关联。田间鉴定、种子质量检测报告同步佐证,涉案种子出芽率远低于正常市场均值,属于伪劣种子;结合农户购种即播种、同期地块长势差异明显等客观事实,排除农户管护不当的可能性。2025年11月25日,淮滨县检察院以黄某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提起公诉。今年2月13日,法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个案办结,治理持续。依托淮滨县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共建的检察助农工作站,办案检察官深入田间巡回普法,把种子鉴别、购种留存凭证等自护常识送到农户身边。信阳市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契机,与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搭建常态化协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会商制度,选聘农业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破解涉农案件鉴定难、事实认定难等堵点,着力构建种业安全防护网。

  全链追溯筑牢农资安全防线

  农资连着粮袋子,农资隐患就像田间的“定时炸弹”。近日,记者和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一道走进该县南大桥乡某农资门店,店主向记者介绍:“现在进货、销售全部登记建档,台账逐项留存,监管越来越严,我们经营不敢再有半点马虎了。”这份规范,源于一起跨越多年的剧毒杀鼠剂案件。

  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王某在没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省购入1.5万袋含毒鼠强的杀鼠剂,在自家门店对外售卖;同时,王某还长期无证销售其他农药。案发后,固始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建议公安机关查清主观明知、核实交易总量、二次鉴定毒物成分、跨省深挖上游制售链条。该案称量环节,办案人员参照毒品案件取证规范,在王某现场见证下取样称重,最终认定涉案毒鼠剂总净重500多千克,核实非法经营金额18.54万元。随后,固始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对王某提起公诉。今年5月,法院两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那些已经流到农户手中的毒鼠强饵料是潜藏乡村的重大安全隐患。办案检察官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全面摸排购买人员,追踪每一袋鼠药的流向,上门收缴散落民间的剧毒饵料,并对全部扣押物品进行无害化销毁。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农资市场监管漏洞,固始县检察院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农资经营主体资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常态化开展门店巡查整治。

  为推动单点整治升级为全域治理,今年8月,信阳市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7部门共同签署《信阳市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农资领域行刑衔接机制,从“一案打击”迈向“一域治理”,推动实现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闭环监管。

  数字监督助力耕地保护走实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一块耕地先被违规改变性质,再借司法拍卖‘做实’。我们不能放任耕地红线就这样被悄然突破。”在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话牵出一起依法叫停土地拍卖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今年初,在自然资源领域民事诉讼专项监督中,浉河区检察院依托数字检察手段,通过比对司法拍卖信息、行政处罚台账发现异常。一处正在司法拍卖的不动产,其地上建筑无规划许可。有证据显示,该地块本为耕地,经过违法建设后,相关部门未深入核查,误将其地类调整登记为建设用地。一旦拍卖成交,违法占地行为就借司法程序合法化。

  办案检察官立刻调阅执行卷宗,走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和行政执法部门。经查,涉案地块的地上建筑曾因违建被行政处罚,其地类变更并未经过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用途管制必须严守底线,不能将涉案土地作为普通不动产拍卖。拍卖公告没有披露土地性质、权属瑕疵,侵害竞买人知情权。据此,今年4月,浉河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立即停止拍卖,完善涉违建不动产拍卖前置审查机制,杜绝违法用地借拍卖流转。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撤回拍卖公告,终止拍卖程序。

  拍卖叫停,检察官没有停下监督脚步,而是将违法占地线索移送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今年8月31日,浉河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处置违法占地行为,拆除涉案耕地上的违建。收到检察建议后,浉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研判耕地受损情况,制定系统性修复治理方案,推动土地用途回归正轨。同时,浉河区检察院与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土地执法监督协作意见,凝聚耕地保护合力。如今,涉案地块上的违法建设正在依法处置中。

  “从守护一粒良种、护稳农资链条,到守住一寸耕地、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信阳市检察机关以‘检·穗’涉农检察品牌为抓手,持续完善涉农协同共治体系,全方位护航豫南粮仓稳产丰产,用心书写着大别山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美善治的检察答卷。”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固始县张老埠乡桥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荣秀表示。

  让坑农者承担惩罚性赔偿

  “当初听信回购承诺,差点因为假种子让一年劳作全白费,还好有检察院为我们撑腰维权。”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乡村田间回访,一起假种子坑农案的被害农户对回访检察官说。

  种子是农业“芯片”,也是农户丰收的希望。回购承诺本是稳农增收的暖心保障,却被不法分子用以制造牟利陷阱。2025年2月,吴某、廖某瞄准农户稳产增收的迫切心理,将低质廉价蚕豆种子冒充优质良种对外销售。二人以无标签散装包装规避监管,同时抛出作物成熟后统一高价回购的诱人承诺,以打消农户的种植顾虑,吸引了22家农户购买并种植。

  经过辛勤耕耘、悉心管护,22家农户迎来的不是蚕豆丰收季,而是极低的收成。当初的高价回购承诺也沦为空谈。吴某、廖某仅低价收购少量蚕豆后,便以产品质量不达标等理由单方面终止回购合作。农户们不仅卖粮收益彻底落空,前期种苗、农资、人工投入也全部付诸东流。

  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固定完整证据链条,逐项核查种子来源、售卖流程、宣传话术及交易记录,查实吴某、廖某虚构回购承诺骗取农户信任、以假充真售卖劣质种子的全部违法事实,查实该案涉案金额达27.8万元。2025年12月,平桥区检察院以吴某、廖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平桥区检察院坚持刑事追责与公益修复双向发力,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同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两名被告人主张惩罚性赔偿,全方位筑牢惠农防护屏障。今年3月,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廖某有期徒刑二年,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金83万元,同时判令二人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主动消除不法行为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

  推动农机补贴精准直达农户

  “补贴直接抵扣购机价款,实实在在减轻了俺买农机的负担。”今年秋播时节,河南省息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农机合作社回访,一位刚买了插秧机的农户的感言让检察官确认,农机补贴监管漏洞已成过去式。

今年10月,河南省息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辖区农机市场。

  2025年10月,尹某钻取监管漏洞,借用多名亲友的身份信息,虚开发票、伪造人机合影,违规抢占农机补贴指标。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初步审阅案卷认为,尹某的行为虽然看似涉嫌诈骗犯罪,但涉农案件错综复杂,为精准界定罪与非罪,既守护惠农资金安全又依法保障农户权益,息县检察院秉持审慎司法理念,紧盯核心争议焦点,决定围绕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国家补贴的主观目的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办案检察官调取销售合同、进货凭证、财务账册,逐条核对资金流向;深入乡村一线走访30余名购机农户,核实实际购机支出与补贴落实情况;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开展全方位账目审计,确保案件事实清晰、证据扎实。经查,涉案33台农机对应的补贴资金,在该案立案前全部以抵扣购机款的方式,足额让利给实际购机农户;该案立案后完成销售的3台插秧机,补贴同样精准惠及农户。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尹某虽存在材料造假、违规抢占补贴指标的行为,但无非法占有补贴资金的主观意图,未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其轻微。今年1月,息县检察院依法对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个案办结,治理不止于此。办案中,检察官发现农机补贴领域存在指标分配不透明、申报审核走过场、资金兑付无监管等问题。为实现以个案办理撬动类案治理,从源头堵住补贴监管漏洞,2月,息县检察院向息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制发检察建议。息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高度重视,与检察机关联动发力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建立指标分配全程公示制度,筑牢申报准入防线;开展近三年农机补贴申报档案专项复核排查,全面肃清存量问题;与检察机关会签专项协作意见,明确线索互通、联合调查工作机制;建立农机补贴实名核验机制,将补贴申领资格与购机人真实身份绑定,从制度层面封堵违规套取漏洞。

  息县检察院还延伸普法触角,深入乡镇集市、农机销售网点开展法治宣讲,普及补贴申领流程、公示政策标准、告知维权渠道,引导农户规范申领、合法维权。

  坚持追赃挽损同步推进

  近日,面对在田间开展普法的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一起粮食领域非法集资案件被害农户连连道谢:“案子落定,他们的资产都被查封了,我们辛苦攒下的卖粮钱有了追回的希望,真要谢谢你们!”

金秋时节,河南省商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向农村群众宣讲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知识。

  粮食交易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守护好农村群众的“卖粮钱”就是守住民生底线。农村粮食收储交易频繁,现金往来居多,农户防范意识薄弱,是涉农检察履职面临的客观情况。在商城县农村,张某、王某夫妻长期经营稻谷收购业务。自2012年起,二人凭借收粮生意在群众中积累的口碑,利用种粮户的信任,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将本该即时兑付的卖粮款擅自转为“个人借款”。2024年7月,二人为逃避巨额债务潜逃外地,多名农户维权无门,只好报案求助。

  张某、王某归案后,刻意规避罪责,辩称只是拖欠收粮款,案件属于普通民事纠纷,拒不承认实施了非法集资行为,也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面对困局,商城县检察院办案团队围绕案件定性细致核查证据,证实二人向农户出具借条、约定7%到10%的高额年息,涉案资金已脱离正常经营范畴。鉴于上述事实已具备非法集资核心特征,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作案历时久、借条逐年更换、本息相互交织,涉案金额认定难度较大。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逐一核对每一张借条,梳理资金流向,结合自行补充侦查剥离本金与利息,确保金额认定客观公正。同时,办案团队坚持追赃挽损同步推进,引导公安机关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涉案房产、存款,处置其粮食仓储设施,尽可能保住被害农户的每一分卖粮钱。

  经商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十年、七年,各并处罚金。二人提出上诉,4月,二审法院依法裁定维持原判。随后,公检法三部门联动,稳步推进涉案资产处置返还工作。目前,查扣的现金类资产已按比例发还给被害农户,其他资产经司法拍卖程序后也将实现兑付。

  金秋十月丰收季,针对粮食交易风险隐患,近日,商城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乡镇村组,在田间地头以案释法,强调“卖粮款不可变相借款”“高息返利暗藏风险”,提醒农户坚持现款结算、留存交易凭证。

  粮食储备全程可监管可溯源

  电子货位卡锁定粮食全量信息,智能扦样、无人过磅替代传统人工作业,粮温传感器24小时值守,监控画面实时上传,所有粮情数据全程可监管、可溯源。10月10日,河南省潢川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粮油收储企业开展回访,现代化智慧储粮场景令人耳目一新。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政策性粮食收储更是守护粮食安全的关键关口。然而,这关口并非始终固若金汤。2009年至2019年,潢川县3家粮油收储企业利用监管机制不完善、巡查管控有盲区的漏洞,肆意触碰法律红线。虚构购销数量、以陈顶新、炮制“转圈粮”……涉案企业通过一系列违规操作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补贴费用1200万余元,部分管理人员借机侵吞企业资金460万余元。民生红利被蚕食,粮食收购秩序被扰乱,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几起时间跨度长、隐蔽性极强的案件,暴露出的粮食领域乱象触目惊心。

  案发后,潢川县检察院深耕案件办理,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三道关口,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贪污罪等对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提起公诉。2025年8月至今年3月,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全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案乱象背后是否隐藏系统性监管短板?办案检察官研判发现,辖区粮食收储存在台账管理粗放混乱、日常实地巡查流于形式、考核约束松弛等问题,多项监管制度流于表面。着眼办案治标、治理治本,潢川县检察院于今年3月向主管部门及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直指入库核验、在库管护、出库审批、补贴申领各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建议压实监管责任和整改责任。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对辖区各库点展开拉网式排查,紧盯高发风险点,做到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整改落地见效,蜕变清晰可见。如今,潢川县粮食储备企业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全面搭建智慧粮库体系,实现业务全流程数字留痕;主管部门健全库点动态考核机制,构建起“收—存—管—出”闭环监管体系,从技术、制度、监管多维度出发,切实堵住风险漏洞。

近日,河南省新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某种子经销店。

  文稿统筹:本报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蒋瑶 赵炜炜 赵丰年 田祥志 廉传帅 葛霆霆 裴之虎

[责任编辑:张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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