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正在就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10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部反馈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 力求通过分区管控、源头防控,筑牢地下水饮用水安全屏障。
这份《关于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地下水水质好、防污染能力弱的重点区划分为保护类、管控类两类。保护类主要是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补给区等;管控类是开发价值高、地下水脆弱的区域。文件提出阶段目标:到2028年重点区管理体系初步形成,风险得到初步管控;到2030年管控体系全面落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重点区内严控新增可能污染地下水的项目,建立高风险污染源、饮用水源优先防控名单,配套建设监测网络,设施优先采用可视化设计,减少隐蔽渗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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