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谢登科:
完善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制度

在网络犯罪治理中,跨境网络远程询问能够实现与线下场所询问相同的功能,回应对境外言词证据高效取证的社会需求。《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对司法协助式跨境网络远程询问的适用对象、实施主体、适用条件等内容予以规定,既是对世界各国在刑事司法协助中跨境言词证据取证的经验总结和共识表达,也为各国在网络犯罪治理中适用跨境网络远程询问提供了制度框架。
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在实践中呈现出远超现有规则涵盖范围的丰富形态和不同类型,包括协助式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即一国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对境外证人进行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和单边式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即一国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在与境外证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直接对境外证人进行跨境网络远程询问)、自有系统的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即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自建的网络远程询问系统程序对境外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进行询问)和第三方系统的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即公安司法机关通过使用网络服务提供商等第三方主体的视频通信系统程序或平台对境外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进行远程询问)、对本国公民的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和对他国公民的跨境网络远程询问。这就需要对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制度进行完善和细化。可在境外证人、被害人自愿同意等特定情形下,允许适用单边式跨境网络远程询问;强化跨境网络远程询问中证人、被害人等主体的权利保障机制;在国际法层面解决跨境网络远程询问的规则冲突。
[以上摘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法学论坛》,高梅整理]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