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龙治水”到“握指成拳”
甘肃灵台:以“四位一体”机制全方位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古韵灵台,文脉绵长。守护千年根脉,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使命担当。甘肃省灵台县,这片承载着厚重历史记忆的土地,古迹星罗棋布,文化源远流长。灵台县检察院立足县域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实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检察监督、社会协同”的“四位一体”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以法治之力守护历史根脉,以检察担当书写传承答卷。近年来,该院共办理涉文物保护类刑事案件24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检察护遗”成绩单。
下好“一盘棋”,构建协同共治大格局
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同向发力。灵台县检察院坚持把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形成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
争取支持,融入中心工作。该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和重大案件情况,积极争取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大局,与县“十五五”文化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检察监督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健全机制,强化内部协同。该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线索互移、证据互用、结果互认,形成监督合力。
凝聚外力,织密保护网络。该院与行政机关建立“府检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座谈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依法履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和整改评估30余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瞄准“硬骨头”,打好专项保护攻坚战
灵台县境内文物资源丰富,有多处全国、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对众多的保护对象,灵台县检察院精准发力,以专项监督推动全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摸清底数,靶向施治。该院围绕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窟寺等重点遗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点,运用实地勘查与无人机航拍相结合的方式,对11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点、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专项监督,分阶段排查500余处未核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并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
敢于亮剑,务求实效。该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涉文物领域犯罪,办理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件3件、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21件,以刑事打击形成强力震慑。同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监督违规修缮、盗掘文物、消防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办理的督促保护西山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制发的文物保护类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有力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老大难”问题,彰显了检察监督的刚性权威。
先行先试,拓展领域。该院针对辖区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红色教育意义的标语资源开展专项摸排,对排查中发现的部分革命旧址、不可移动文物墙体上的红色标语存在墙体开裂、字迹模糊、屋面渗漏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探索形成“摸排登记—检察建议—跟进监督—长效管护”的工作模式,填补了红色标语系统性保护的空白。
蹚出“新路子”,打造公益保护新样板
文化遗产保护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灵台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三位一体。办案中既依法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行政责任,也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其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对无法原状修复的,探索采取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最大限度恢复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历史风貌。建立健全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监管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科技为办案插上智慧翅膀。该院利用无人机航拍对古建筑、古墓葬群进行全景勘查,精准发现违法线索,有效破解了传统取证“进不去、看不全、辨不清”的难题。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涉文物领域违法经营等线索,推动监督从“大海捞针”向“精准制导”转变。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信息数据库,实现案件线索、证据材料、法律法规等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让案件办理跑出“加速度”。
“专家外脑”提升监督专业性。针对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业性强、损害认定难等特点,该院与县文旅局、博物馆及高校建立合作机制,聘请文物、历史、法律等领域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或公益诉讼咨询专家,为案件研判、损害认定、修复方案制定等提供专业意见,有效提升了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
筑牢“长效基”,健全防治结合新机制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既需当下治,更需长久立。灵台县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努力让文物和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以制度促规范。该院深入剖析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成因,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提出治理建议;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以宣传聚共识。该院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文物保护法治观念,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以共治强根基。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热爱文物、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13名,组建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组织参与线索收集、调查取证、普法宣传等工作,延伸了检察机关监督触角,形成了“检察监督+社会监督”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治理格局。
文化遗产承载着民族的根与魂,守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从“九龙治水”到“握指成拳”,从个案办理到综合治理,灵台县检察院以“四位一体”机制为抓手,走出了一条具有灵台特色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径。今后,该院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守护好县域历史文脉,为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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