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炉淬炼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功夫
——记全国检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案件庭审观摩交流活动
案件是鲜活教材,庭审现场就是最直观的练兵场,更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淬炼过硬本领的实战课堂。
10月20日至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在福建省石狮市举行全国检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案件庭审观摩交流活动。来自15个省、自治区检察机关的40余名扫黑除恶业务专家、业务骨干参加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孙燕、谭双剑,全国政协委员林孝发受邀参加,福建省政法机关派员参加活动并发言交流。
本次观摩的杨某亮等人涉黑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该案被告人共有27名,涉案金额共计4亿余元,涉嫌12个罪名,时间跨度近20年;2万余字的起诉书、171册卷宗、800余页PPT,庭审历时12天……这组数字勾勒出案件的复杂程度,也高度考验着公诉人的事实认定、证据审查、论辩说理、临场应变与庭审把控能力。
一场高质效的实战示范
案件追溯到2009年,被告人杨某亮、杨某俊成立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无抵押高利贷放贷业务,迅速获取暴利,后转型经营“六合彩”等线上赌场和“百家乐”等线下实体赌场。
为催讨高利贷本息、赌资赌债或树立权威,该组织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放贷人员、讨债打手,先后采取持枪威胁、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等方式实施了聚众斗殴、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杨某亮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干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25年1月1日,石狮市公安局经指定管辖立案侦查,并于同年2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陆续抓获杨某亮等27人。
今年3月11日,石狮市检察院对杨某亮等27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多次使用枪支、依仗威慑手段维系非法业务运转,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造成心理恐慌,被害人因害怕遭到报复不敢举报、控告,违法犯罪活动影响他人工作生活,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在10月23日的庭审上,公诉人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进行逐一反驳。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庞杂、主犯拒不供述,案发年代久远,取证和指控难度大。庭审前,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多次指导,为我们增加了出庭底气。”该案公诉人纪英艺说道。
据介绍,在庭审过程中,最高检抽调部分省市检察业务专家组成临时专家指导组,白天观摩庭审后,晚上指导公诉团队及时复盘会诊,围绕讯问策略、举证提纲、庭审节奏把控等问题深入交流、完善策略,最终呈现良好的庭审指控效果。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公诉团队在讯问环节表现出很强的临场应对能力和掌控能力。面对被告人的辩解,公诉团队迅速调整讯问提纲,精准锁定犯罪事实。庭审全程公正有序、程序规范,控辩双方都充分发表了意见,有效推动庭审顺利完成。
“重大涉黑案件庭审观摩是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队伍‘练兵’的重要方式。高质效出庭履职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要以‘三个善于’为指导高质效办好涉黑恶重大案件,保平安促稳定,回应群众关切。”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曹红虹在交流发言时表示。
四天的庭审观摩,就是四天的战场。观摩人员坐进法庭的那一刻,专项斗争的“考卷”已经铺开——看什么、学什么、带回去什么,答案都在庭上。
一场多维度的专业提升
10月23日下午,结合杨某亮等人涉黑案庭审观摩,与会人员围绕起诉书制作、举证质证、出庭能力建设等展开深入研讨交流——
“这个案件是一个比较典型、传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呈现出组织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犯罪事实多、指控难度高的特征。如何开好这样的庭,非常考验我们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最高检选取这个案件作为观摩庭,对于全国检察机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可谓是用心良苦。”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张灵原评价道。
“举证第一天,辩护人对组织特征提出疑问后,次日公诉人即及时调整举证方式,有针对性地补充增加了客观性证据示证,以实据回应质疑、弥补漏洞,这种根据庭审动态调整、及时补强证据举证的做法非常值得学习。”贵州省遵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刘新睿对公诉人的表现表示认可。
“从庭审过程可以看出来,此次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充分扎实,细致审阅卷宗材料,提前研判争议焦点,精心制作庭审预案,为庭审筑牢基础,当庭指控清晰有力。”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杨景兰说。
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业务专家们立足办案实践和公诉难点,分享先进办案经验与工作机制,跳出地域局限、拓宽办案视野、补齐能力短板。
“举证质证阶段,围绕起诉书指控内容要分组举证,适当进行小结和强调证据的关联性。”河南省内黄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日亮说。
“针对涉黑财物的举证、论证和处理意见要尽可能翔实、说明充分,展现打财断血的坚定决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鲜艳建议。
“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也应当对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以体现认罪态度差异对量刑的影响,效果更好。”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朱赟补充道。
庭审结束不是终点,而是把庭上的“真刀真枪”摆上桌面、拆解成可学可用经验的新起点。
10月23日晚上,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与福建省三级检察院的代表还围绕重点打击的新型黑恶犯罪定性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在观点碰撞中进一步厘清法律适用边界,为精准打击新型黑恶犯罪凝聚共识、提供参考。
一场全过程的民主监督
“我来自一线,第一次参加这么大规模的庭审观摩,对我来说是一次近距离直观的学习,深受触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安装队队长谭双剑观摩庭审后感慨道。
“目前,涉黑恶案件形势发生变化,从传统的暴力打斗向线上化、隐蔽化、产业化转变,披上了伪装外衣,以‘软暴力’形成心理胁迫,加大了取证难度。建议政法机关持续聚焦新业态新领域,加强线索研判梳理,加大新型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切实维护社会的平安稳定。”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孙燕提出的建议,与今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方向高度吻合。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司法机关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等八类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385件1381人,起诉309件1983人,其中涉及这八种新型涉黑恶犯罪案件278件1143人,起诉92件533人,以及时高效的检察履职有力震慑了涉黑恶犯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安是最优发展底色,建议检察机关要坚决铲除行业黑恶土壤,创造良好产业发展生态,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大胆创新,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驾护航。”全国政协委员,九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孝发提出建议。
参加座谈交流的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郑隆松表示,福建省将进一步落实好推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在新一轮工作中凝聚合力、健全机制,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地法治高地。
个案的经验终要汇入专项斗争的全局。一场观摩的价值,不只在四天里看了什么,更在于回去之后怎么干、下一步往哪走,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回应群众的期待,接受群众的监督。
曹红虹从加大办案力度、严格依法办案、扎实做好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三个方面对检察机关下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再强调,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奋发有为,扎实履职,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四天观摩,是一次练兵,更是一次再动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上,这样的“课堂”还会继续开,这样的“精兵”还要继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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