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大学高压物理科学研究院院长 崔田
中小科创企业是创新主力,亟须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中小科创企业普遍存在风控能力弱、取证维权成本高、获赔兑现难的问题,司法机关个案办理也难以根治行业共性侵权问题。建议完善知识产权前置法律服务,推动促赔挽损与知识产权保险联动,联动行业协会开展源头治理,多方协同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护航科技创新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中小科创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有着十分现实而迫切的需求。近年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迭代升级,以浙江宁波为例,当地“5+N”知识产权快速响应机制(即首接快处、前置快导、全链快赔、联审快研、综合快治5项快速响应模块,协同N个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入选全国首批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实践优秀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设立10个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办案基地,宁波市检察院是浙江省唯一入选单位。与此同时,该院在知识产权检察领域做了大量探索,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根据调研走访,我看到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很多痛点难题集中暴露在中小科创企业身上,值得高度重视。
首先,中小企业自身知识产权风险防御能力薄弱。大部分中小科创企业规模有限,普遍没有专职法务人员,不少企业连最基础的内部保密管理制度都没有建立。有的企业没有规范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核心技术文档、实验数据、客户资料缺少分级管控,一旦核心技术人员跳槽进入竞品公司,关键技术信息极易外流。甚至等到市场上出现同质化仿冒产品,企业才后知后觉发现核心技术已经外泄,可这时证据留存不足,事后维权补救的难度已经非常大。
其次,中小科创企业维权的现实困境依旧突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本身隐蔽性较强,侵权证据大多掌握在侵权方手中,中小企业自身取证能力有限,收集固定证据十分困难。而且维权流程链条长,从取证、鉴定到诉讼,要耗费大量时间,还要承担律师费、技术鉴定费等各项开支。对于现金流本就紧张的中小科创企业而言,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是沉重负担。即便企业历经周折取得胜诉结果,还可能遇到赔偿难以执行、获赔兑现难的情况。
再次,单一的个案办理模式,难以破解行业共性风险。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能够对个案侵权行为进行打击惩戒。但是,同类侵权问题反复发生,这家企业的案子办结了,同行业其他企业依旧面临同样的风险。仅依靠司法机关单点办案,缺少前端风险提示、行业层面的约束引导,很难实现源头治理。
为进一步做实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更好护航中小科创企业创新发展,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是推广快速响应机制,面向中小科创企业做实前置知识产权服务。司法机关加快在各产业领域复制推广知识产权“5+N”快速响应机制,把知识产权保护端口向前延伸,重点覆盖无法务团队的中小科创企业,让广大中小市场主体能够便捷获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前置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前化解商业秘密泄露等风险。
第二是推动促赔挽损与知识产权保险联动,打通企业维权获赔通道。宁波开展知识产权促赔挽损工作5年来,已帮助百余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部分商业秘密案一次性促成3000余万元赔偿,实践成效显著。同时,宁波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城市,已经落地多款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建议在继续做好侵权案件促赔挽损工作的基础上,引导企业用好知识产权保险赔付渠道,破解维权周期长、赔偿兑现难问题,帮助企业更快获取实际损失补偿。
第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源头治理。知识产权行业风险治理不能只依靠检察机关的单打独斗,应当推动由单点办案向生态共建转变。建议检察机关在办理行业性侵权案件时,及时向对应行业协会通报案件背后暴露的共性法律风险,依托行业协会推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强化源头风险防范,实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
创新是制造业发展的核心动力,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制度基石。希望司法保护、行业自律、金融保障多方协同发力,不断织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网,为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整理:全媒体记者蒋杰 通讯员周盼盼)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