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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国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 2026-11-03 16:0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记者11月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国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国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国锋利用担任原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处长,安全生产执法局局长,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处长,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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