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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原二级巡视员魏学林被公诉!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
时间: 2026-11-03 16:20   作者:张苏茜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记者11月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当涂县原二级巡视员魏学林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学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魏学林利用担任当涂县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当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当涂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当涂县委副书记,当涂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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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学林 资料图

  接受旅游活动安排

  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2026年2月16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魏学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马鞍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9月30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魏学林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魏学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旅游活动安排,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利,由他人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征迁、规划审批、费用减免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学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马鞍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学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

  2026年9月24日,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当涂县原二级巡视员魏学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无偿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通报称,2014年春节期间,魏学林携其家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2013年至2025年,魏学林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无偿提供固定车辆给其儿子使用,相关油费、保险费、保养费等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退休后仍利用影响力收受原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香烟、茶叶等礼品。

[责任编辑: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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