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史衍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衍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史衍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史衍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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