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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的赡养有了着落
时间: 2026-11-04 07:22   作者:戴小巍 代荣辉  
新闻来源:正义网

  “现在孩子们都在管我,吃得好、住得安稳,我这心里总算有着落了。”近日,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某养老院回访时,84岁的于奶奶拉着检察官的手说个不停。就在几个月前,这位视力一级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还因与4名子女的赡养纠纷深陷痛苦。

  于奶奶家住建始县茅田乡,育有5个子女,老伴去世多年,一个女儿也已去世。此前,于奶奶一直与四女儿李某共同生活。后来,李某因丈夫离世需外出务工维持家庭开支,将母亲送至养老院,每月费用1600元。李某收入微薄,难以独自承担这笔费用,其他子女又不愿尽赡养照料义务,几人由此产生了矛盾。今年4月,经村委会调解,4名子女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在村委会、当地法庭的帮助下,于奶奶向建始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收到申请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前往养老院核实情况。考虑到于奶奶年事已高、诉讼能力弱且经济困难,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迅速启动“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处理”机制,主动协助老人固定证据、完善诉讼材料,并同步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该院依法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但是,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明确李某等4人的赡养责任,却未必能弥合被撕裂的亲情。为避免“案子赢了、家庭关系输了”的结局,该院联合法院、司法局、村委会对李某等4人分别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释法说理,讲清赡养是法定义务;另一方面从亲情入手,引导他们回想母亲当年拉扯儿女长大的艰辛,唤醒手足之情与感恩之心。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今年5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自今年6月起,于奶奶入住养老院所需的费用每月1600元,由4名子女平摊,每人在每月7日前支付400元。

  如今,子女们每月按时支付费用,得空便到养老院看望母亲,一家人和睦幸福。

[责任编辑: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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