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世,公公与儿媳对簿公堂
宿迁宿城:多措并举为遗产继承找到“最优解”

今年7月,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和法院执行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包某和小刘的父亲达成民事执行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
老年丧子,本已是人生不幸。包某在承受丧子之痛的同时,又深陷与儿媳小刘的遗产继承纠葛。官司落幕,包某从原告变成被执行人。心结难解的包某多方奔走,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面对这桩裁判无误、但群众心结难解的棘手遗产继承纠纷,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会同多方力量,终于找到情理法兼容的“最优解”。
一场变故
让他们陷入至暗时刻
2020年12月,包某的儿子意外离世,留给家人无尽的悲恸。一家人尚未从丧亲之痛中缓过神来,遗产处置成了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作为儿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某夫妇与儿媳小刘对遗产分割多次协商,但双方对财产归属、价值折算、处置方式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包某于2022年8月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房产等实物遗产归包某所有,存款及其他财产归小刘所有。同时,为平衡双方权益,经价值折算,包某需向小刘支付遗产折价款51万余元。
判决厘清了法律层面的财产权责。但是,年近七旬的包某患有慢性病,年老体弱,收入微薄,仅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和日常用药,根本无力承担遗产折价款。判决生效后,包某因无法履行给付义务,被依法列为被执行人。
“我是原告,反倒成了被执行人?”这样的结果让包某实在想不通。此后三年间,包某多次信访,信写了一封又一封,相关部门跑了一趟又一趟,却始终没有得到一个让他信服的说法。同时,小刘因丧夫之痛及长期诉讼缠身,身心俱疲,搬回娘家居住。自此双方断了联系,矛盾对立进一步升级。
争议背后
两个家庭各有难处且互不理解
2025年2月,包某听说检察院能监督民事官司,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宿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对该案生效民事裁判予以监督。
案件受理后,办案组全面审阅卷宗材料,梳理案件诉讼全过程,并实地走访当事人、村干部,摸清双方生活困境。经调查,包某夫妇年老多病、经济拮据;儿媳小刘遭遇家庭变故后生活困顿,无稳定收入来源。两个家庭各有难处,且互不理解。
包某坚持认为应当变卖房产按现价分割财产,对生效裁判难以认同。但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原审生效裁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案件不具备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纠错条件。
“民事检察办案,不能只看卷宗法条,更要看见卷宗背后活生生的人。该案看似是法律争议,实则是财产贬值、家庭变故、情感对立叠加形成的民生难题。如果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看似程序办结,却无法解开群众心结。”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后,确定了“以谈促和、实质化解”工作思路。自2025年5月起,该院牵头构建检察官、法官、村镇工作人员、调解员四方联合化解机制,先后组织面对面、背靠背沟通调解12次,全力化解这起遗产继承纠纷。
找到症结
遗产继承纠纷终化解
调解过程曲折反复,隔阂让双方当事人戒备心强、诉求固化,始终难以达成共识。
针对该案矛盾持续激化的现实“症结”——受市场环境影响,案涉房产价值较判决认定标准出现了明显贬值,原判决折算价值已与房产当下实际价值严重不符,检察官一方面向包某细致释法明理,解读裁判依据与法定继承规则,客观告知强制执行、司法拍卖等现实风险,明确房产贬值背景下,拍卖处置将产生额外费用,最终会造成两败俱伤局面;另一方面,跳出单纯法律劝解,立足亲情伦理,温情疏导,引导双方回望逝者、体谅彼此不易,唤醒亲情温度。
历经一年多持续攻坚、多轮磋商,今年7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案涉房产归小刘所有,由小刘一次性补偿包某3万元。检察机关同步落实司法救助与民生帮扶举措,对包某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协调属地村镇、民政部门,将小刘纳入低保帮扶范围。心结彻底解开的包某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我心里压了好几年的石头,总算是放下了。”10月12日,面对办案检察官的回访,包某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对于裁判并无不当,但当事人陷入现实困境的,不能‘一驳了之’。要联动多方力量,把释法说理、亲情疏导、社会救助贯穿办案全过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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