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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龙湾:不支持监督申请同时推动矛盾化解
时间: 2026-11-04 09:49   作者:龚婵婵 潘怡茹  
新闻来源:正义网

问题理清楚 包袱卸下来

温州龙湾:不支持监督申请同时推动矛盾化解

  10月20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核查和解协议履行、沟通衔接情况。

  “这笔工程款终于全部拿到手,家里孩子上学、日常开销的难题总算能缓解,不用再为这笔钱四处奔波耗精力了。”拿到款项的张亮坦言。

  “账户冻结那段时间,公司业务流转处处受限,不少项目推进都卡了壳,我们也一直希望能把矛盾理清楚,卸下这个包袱。”Q公司负责人也道出企业的现实状况。

  这是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10月20日对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时听到的。张亮和Q公司之间,原本有着怎样的纠葛呢?

  “缺席”的被告

  2023年5月,Q公司承接某酒店装修项目,与务工人员张亮签订泥水工协议,公司股东廖明林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同年8月,双方进行工程量结算,廖明林在张亮制作的工程量清单上签字,确认总工程款为26万余元。随后,Q公司陆续支付12.6万余元,剩余款项迟迟未付。

  多次催款无果后,2025年1月,张亮提起诉讼,要求Q公司结清剩余工程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法院尝试拨打Q公司电话,但无人接听。随后法院向其邮寄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同样因无人签收被退回。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在Q公司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于同年6月判决Q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Q公司的账户被法院冻结,公司负责人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完全错过了诉讼。

  “我们连开庭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判了!”廖明林说。Q公司向温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但被裁定驳回。2025年12月底,Q公司抱着一线希望,向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监督申请缺乏依据

  Q公司提出三大异议:一审法院送达程序是否违法、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篡改、付款责任是否应当转移给酒店方。每一个问题,都关系到判决的公平公正。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送达程序。检察官调取法院的送达日志、送达录音、投递回执等全套材料进行比对核查,结果显示,法院拨打的是Q公司在另一起案件中所留电话号码,但始终无人接听。之后,法院将法律文书邮寄至Q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然而,Q公司实际经营地址早已变更,却未向工商部门申请更新登记地址。检察官进一步向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认该工商登记地址正是Q公司自己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向企业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邮寄送达,即使无人签收,退回之日也视为送达之日。”检察官解释道。因此,法院的送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之处。

  其次,要查看工程量清单,它是本案实体争议的核心,也是检察监督核查的重中之重。Q公司认为张亮提供的清单存在篡改,上面载明的部分工程项目并未实际施工完成,并提交自己当时在现场拍摄的工程量清单照片作为线索材料。为最大限度还原客观事实,检察官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同时对两个版本的工程量清单逐项比对,重点核验修改后金额的计算逻辑与原始依据。经审查,清单上后补填的金额,均以已经签字确认的施工数量和事前约定单价为计算基础,不存在改动原始工程量的情形。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链条,检察官同步调取双方微信聊天记录。2023年6月至7月双方的聊天记录证实,张亮持续向廖明林报送地砖铺设、地面冲平等施工进展,对应内容恰好是Q公司辩称未实施的工程项目。

  再者,要确认付款责任主体。针对Q公司提出项目后期由酒店接管、欠款应当由酒店偿付的抗辩,检察官细致剖析委托付款协议书条款,明确酒店仅代为支付接管之后新增的材料、劳务款项,不及于前期已完工工程。检察官告诉廖明林,案涉泥水工协议是Q公司和张亮直接签订,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理应由Q公司承担付款义务。Q公司与第三方酒店作出的内部约定,不能用来对抗实际提供劳务的施工人。

  经过细致的调查核实,案件事实逐渐清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Q公司的监督申请缺乏依据。

  居中开展多轮调解

  按常规流程,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后即可结案归档。但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到,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两个都在困境中挣扎的主体:Q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账户被法院冻结后,正常的经营活动受到了严重影响,而张亮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背井离乡打工,长期拿不到工程款,自身生活捉襟见肘。

  检察环节简单作结案处理的话,双方矛盾并未消解,务工者维权、民营企业经营的现实难题依旧存在,还存在矛盾反复、衍生次生诉讼的潜在风险。为此,检察官决定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同步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3月24日,龙湾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完整出示依职权调查取得的全部证据,把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向当事人讲清讲透,引导当事人理性权衡继续诉讼的成本与风险。经过居中开展多轮调解,检察官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推动双方摒弃对立、达成书面和解协议。

  7月13日,和解款项全部履行到位。龙湾区检察院随即对接法院执行部门,推动解除对Q公司银行账户的强制措施。至此,Q公司摆脱账户被冻结的经营桎梏,张亮拿到期盼已久的劳务报酬,这起工程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高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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