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春权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 2026-11-04 16:0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记者11月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西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春权(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春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春权利用担任山西省翼城县县长、翼城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高文雯]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