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中共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柴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柴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岗位调整、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为亲属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公权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柴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吉林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柴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下一次吉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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