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初殿清
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以一定的结构有机组合,共同形成了高质效办案的规范系统。而“五大体系”理论的提出,为构建这一规范系统提供了核心理论框架与重要方法论支撑。
将“五大体系”的分析框架运用于涉案财物检察履职领域,能清晰找准依托“五大体系”建设提升履职质效的着力点。各地检察机关在涉案财物检察履职领域进一步落实落细“五大体系”要求,除加强规范建设外,可重点关注两组关系:一是基本规律与地方差异之间的关系。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发挥基层院在新型复杂领域履职探索的主动性,结合地方特点,开展本地履职探索。同时,也需把握司法规律与地方特色做法之间的平衡关系,注重从中提炼出体现基本规律、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结。二是传统形态规范与新形态规范之间的关系。未来,数智检察将在该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其中,部分数智系统或数智模型,本质上是法律规范的技术化表达,涉及新形态规范是否准确合理表达传统形态规范内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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