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张朝霞
在高质量推进“五大体系”建设中,北京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持续深化以检察党建新生态塑造法律监督新业态、检察履职新形态、检察业务新质态的法治化实践,抓好对推进高质效办案具有牵引、驱动、支撑作用的重点工作,以制度赋能提升履职效能。
不断完善检察权力运行与制约监督的规则体系,持续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源头治理”的履职实践,把检察办案的“经验法则”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善治规则”。把强化检察监督的同质性要求与聚焦各区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履职的差异化要求统一起来,紧扣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明确各级各区检察履职侧重点,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检察履职供给。
深入贯彻“管人、管案、管权贯通衔接”要求,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系统完备的评价标准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以评价的贯通性、一体性、全面性持续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准确把握数智检察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智科技创新与检察实践创新深度融合,为制度机制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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