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庆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通过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更好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紧跟最高检党组部署,立足实际,对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进行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效。但实践中,在深入推进“三个管理”方面,一定程度上面临理念转变不到位、机制衔接不畅、检力配置不优、数字赋能不足等问题。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工作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各类案件和广大群众,其工作质效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此,基层检察机关应积极探索机制创新、队伍提质与办案增效的实践路径,推动“三个管理”走深走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人才工作,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党建引领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核心是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基层检察院应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轮驱动”,实现政治能力、队伍素能、办案质效同步提升。一是深耕“三个强化”,夯实队伍建设根基。强化班子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双导师青蓝结对”;强化党小组党建联动,推行“双班长制”;强化党员先锋行动,筑牢战斗堡垒。二是构建“三项机制”,激活融合发展动力。创新“双融式”培养机制,以业务实训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完善“浸润式”工作体系,依托“党建+”机制破解发展难题;优化“立体式”考评链条,以多元激励与负面清单倒逼提升检察人员履职水平。三是打造“三个融入”,彰显检察履职担当。融入主责主业,以党建引领深化法律监督、强化高质效办案;融入发展大局,助力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水平;融入民生保障,打造“快速响应+专业调解+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机制,成立党员助力维权专班,保障重点群体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人才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检察人才工作,聚焦人员素能提升,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一是常态化学习打破能力壁垒,打造“检察官讲堂”,构建“授课+研讨+总结”一体化学习模式,同时采取“全面评查+专项审查+交叉互检”方式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切实提升履职能力。二是精准磨砺核心业务能力,搭建论辩对战平台,强化释法说理、法律论证、出庭公诉等核心技能,让检察人员在实战比拼中提升专业素能。三是创新培育模式,完善庭审观摩促学、师徒“传帮带”结对机制,通过“沉浸式”旁听、“理论+实践”经验分享等形式,营造全员共学共进的良好氛围。四是构建理论与实践融合机制,建立“研用结合、双向赋能”体系,形成“理论学习—实践应用—问题反馈—课题攻关”闭环链条,提升检察人员理论与实践融合能力水平。
强化“三个管理”,激活高质效办案动能
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需以系统思维深刻把握“业务管理是总抓手、案件管理是落脚点、质量管理是中轴线”的定位,在履职实践中切实激活高质效办案动能。
建立健全业务管理机制。业务管理作为“总抓手”,核心在于统筹引领,即通过强化顶层设计、规范案件审核、打破业务与数据堵点,确保各项工作始终锚定高质效办案这一目标,为案件管理与质量管理提供方向指引和组织保障。一是强化顶层决策与监督指导,健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策管理机制,压实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指导把关职责,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办案决策科学性。二是构建精准研判与案例指导体系,将案管部门综合分析、业务部门条线分析、办案人员逐案评析相结合,推行类案强制检索,以质效分析和类案总结为个案办理提供参考。三是规范案件审核与数据管理,严把案件办理质效和法律文书质量。构建案管部门统筹、办案部门协助、办案人员直接负责的数据管理方式,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关联数据定期核对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机制。案件管理是“落脚点”,将业务管理统筹引领与质量管理刚性标准融入案件办理全流程,以规范、高效、可溯的流程管控,实现管理价值与办案实效的深度统一。一是优化案件流转机制。案管部门严把案件“进出口”,规范集中受案范围、审查内容,提升流转效率;动态调整办案组织,建立适配专业化办案组的科学轮案方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专案专办”。二是健全数据与质量管控机制。通过日常审核、检查督查及定期通报,督促办案人员严格审核、及时修正办案数据,同时结合外部数据开展反向检查,为优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健全备案审查和请示报告机制。规范备案审查的范围、内容及流程,确保备而必审、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综合运用专案指导、监督提醒等方式,保障案件高质效办理;规范内部线索移送,落实行刑反向衔接、监检衔接要求,推进监督办案一体化。四是建立风险防控与质效检视机制。把矛盾风险排查设为履职必经环节,对拟决定不起诉案件开展风险评估,并制定预案化解风险;针对捕后不诉、诉判不一等刑事案件,以及未获支持的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建立质效说明与反向审视机制,由承办部门分析、控申检察部门牵头反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制。质量管理作为“中轴线”,是贯穿“三个管理”的核心标尺。抓好质量管理,既要以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为抓手,划定业务管理质量底线、明确案件管理质量标准,更要紧扣司法责任制要求,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一是构建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健全办案全流程管理机制,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全环节预警提醒,重点监管法律文书、办案期限等关键事项,推动流程监控与案件审核、质量评查无缝衔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落实“每案必检”要求,健全案件质量检查与归档衔接机制。二是健全多维度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施评查年度计划,统筹集中评查与条线评查,分类开展重点、专项、随机评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督促问题整改,整改不力的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处理。同时建立“评查+讲评+指导”机制,做实评查整改工作。三是健全类案质量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主要案件类型质量标准与类案办理指引,通过典型案例培育、优质案件评选等形式推广办案经验。落实案件质量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办案底线,统一类案办理质量尺度。四是完善检察权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值班律师制度,提高多元化法律服务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以外部监督倒逼内部质量管理提质增效。
(作者分别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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