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瑞友
□从党委维度看履职适配度,从上级维度看制度执行标准,从被监督单位维度看纠错实际成效,从当事人维度看个案正义落地,从干警维度看履职综合保障,从社会公众维度看司法公信水平。这六个主体维度环环相扣,形成客观评价与主体感受互证的评价框架,引导检察履职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统筹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法律监督制度价值充分释放。
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强调,要以加强法律监督为主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如何实现“高质效”可感知、可检验,是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重要实践命题。然而,办案数据能否精准体现检察机关的监督质效、监督文书发出后能否促成实质整改、当事人能否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治理数据向好背后治理效能究竟如何,这些问题都关联着“高质效”深刻内涵所展现的实践效应。
为有效回应这些问题,法律监督质效评价需要在认识论层面作出拓展:在既有评判基础上补充关系视角、效果视角,推动办案“数据之真”与多重“体验之实”相统一。从党委维度看履职适配度,从上级维度看制度执行标准,从被监督单位维度看纠错实际成效,从当事人维度看个案正义落地,从干警维度看履职综合保障,从社会公众维度看司法公信水平。这六个主体维度环环相扣,形成客观评价与主体感受互证的评价框架,引导检察履职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统筹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法律监督制度价值充分释放。因此,应从六个主体维度着手,立体评价、检验法律监督质效。
第一,立足党委要求,在强化法治支撑中彰显服务担当。对标党委要求,核心就是检验检察履职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否实现同频共振。一是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中央法治部署转化为一件件具体案件、一项项监督举措。二是以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创新发展,用好知识产权“一案四查”、技术调查官等机制,兼顾个案追责与行业风险治理,强化科技创新司法保护。立足国际贸易实际,从刑事、民事、行业治理多维度完善涉外检察履职路径。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推动规范涉企执法,以监督实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坚决维护社会高水平安全。统筹平衡惩治、宽宥、治理三重价值。对危害国家安全、极端暴力等恶性犯罪保持惩治力度,做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社会危险性评估、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释放司法善意。针对涉众金融、安全生产等高风险领域,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个案风险治理向源头治理延伸。
第二,立足上级评价,在精准贯彻落实中实现方向一致。对标上级评价核心在于检验对检察政策的转化能力,推动自上而下的制度要求结合区域条件落地为符合法治精神的实践成果。一是坚持检察一体化统筹推进。一体化不是简单的任务层层下达,而是实现上下之间业务标准融通、治理资源整合。如市级检察院既要传导上级检察政策精神,也要立足本地产业结构、社会矛盾特点开展研判,对共性法律适用问题统一执法司法尺度。通过定点联系基层、片区调研等方式,引导基层检察院立足区域禀赋打造特色履职样本,形成政策传导、实践反馈、标准校准的良性循环。二是优化重点工作推进模式。面对改革创新任务,专班化运行是整合力量的有效方式,其评价重心在于改革举措是否真正破解实践难题,把问题解决作为衡量工作成色的标准,防止专项工作只形成流程闭环、出现治理空转。三是强化典型案例培育与反向审视。案例是连接抽象制度规范与鲜活办案实践的中介载体。对新类型、疑难复杂、具备规则指引价值的案件应建立案例“种子库”,通过专家论证补强办案说理。同时做好反向审视,依托典型案例复盘办案流程,从个案办理中倒查制度运行短板,实现个案经验向制度完善跃迁。
第三,立足被监督单位反馈,在协同共治中提升治理质效。被监督单位的反馈感受,是区分“形式监督”与“实质监督”的关键标尺。一份监督文书即便程序合法、说理完备,如果不能促成问题实质整改,监督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一是健全内外协同履职格局。协同不等于弱化监督刚性,而是为监督落地构建制度条件。对外做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通过公检法常态化会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避免因认知分歧造成监督空转。主动对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凝聚协同治理合力。对内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基层监督受阻的案件开展提级办理、接续监督,打通履职堵点。二是兼顾监督刚性与办案精准。只有监督意见事实扎实、说理充分,才能够促使被监督单位认同并主动整改。针对确有错误的执法司法行为,要依法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表明监督立场,健全跟踪反馈机制。同时,落实监督刚性必须强化亲历性审查,用好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夯实事实与说理基础。三是以数字检察赋能高效协同监督。数字检察的重心是用数据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坚持业务主导,让数字监督模型源于办案真实痛点,践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路径。恪守“人主机辅”,智能技术主要运用于线索筛查、证据比对等事务性工作,司法判断权必须由检察官行使。依托协同共治平台,打通线索流转、研判反馈链条,破解线索发现难、整改闭环难等问题,推动监督意见转化为治理实效。
第四,立足案件当事人感受,在守护公正中传递司法温度。司法活动的正义价值,最终要落到案件当事人身上。就个案而言,完备的程序、于法有据的处理结论,是个案正义的基础,但不等于当事人已经感知到公平正义。一是个案办理务求极致。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破除“一捕了之”“一诉了之”的简单办案思维。法律监督不能止步于程序办结,必须直面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把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嵌入办案全流程,通过充分沟通消解当事人认知隔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加大对特定群体的司法保障力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体现为规则平等,更包含对特定群体的实质倾斜保护。面向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用好民事支持起诉制度,聚焦民生痛点开展小切口公益诉讼,补齐权利救济短板。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将“一站式”救助、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攻坚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落实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领导包案,既要做到程序层面“件件有回复”,更要追求实质层面“件件能化解”。办理信访积案时应穿透法律条文审视当事人现实困境,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衔接,把制度理性转化为群众可感知的获得感。
第五,立足干警自身建设,在坚持严管厚爱中锻造过硬素能。法律监督制度运行成效,要依托检察人员履职来实现。一方面,以严管筑牢履职底线。法律监督权是公权力,必须接受严格约束。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织密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网络。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坚决纠治功利化履职问题,统筹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一体化运行,构建“在办案中管案、在管案中育人”的管理格局。另一方面,以厚爱激发履职内生动力。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传帮带机制,建强人才库,常态化组织庭审观摩、听庭评议,分层分类培育复合型、紧缺型检察人才。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尊重司法职业规律,维护检察官职业尊严,营造鼓励担当、宽容探索的内部环境,让干警干事有劲头、成长有奔头,为法律监督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队伍支撑。
第六,立足社会群众关切,在润物无声中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来源于社会公众的制度信任。一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必须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逐项落地、及时反馈,以看得见的公开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二是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检察公信力建设,既要做实履职,也要做好价值传播。检察叙事不等同于工作宣传,而是把法律监督背后的法理逻辑、治理价值转化为社会公众能够理解接受的表达,弥合专业司法逻辑与大众朴素正义观之间的认知差异,增进社会公众对法律监督制度的理解与认同。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法律监督的延伸职能,将出庭公诉、制发检察建议等履职场景打造为法治教育载体。依托办案传递规则意识,推动法治理念浸润社会生活,实现办案治理与全民普法双向赋能。
(作者为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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