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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务合同,欠薪怎么讨
时间: 2026-07-27 14:56   作者:刘立新 雷继峰 赵哲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客户端

  今年3月10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办案团队在甄别证据、研讨案情。

  “拿到这笔钱,老姐姐们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在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的持续跟进下,13名女工全额收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劳务报酬。这起精准适用民法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支持起诉案,不仅使劳动者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更诠释了民法典划定权利边界、守护公平正义的立法初心。

  异乡务工遭遇欠薪

  “新疆、宁夏采摘棉花、枸杞,包吃包住,按公斤结算,干完就结工资……”2024年初,河南永城的邓某等13名平均年龄58岁的女工,在网络平台看到了一则由开封某人力资源公司发布的招工启事。

  看上去,这是一个难得的增收机会。邓某等人平时在家务农,没有稳定收入,没多犹豫就跟着招工队伍踏上了远赴西北的列车。

  “摘一斤棉花(工钱)一块二、一斤枸杞三块五,我们拼了命地干,就盼着能早点拿着钱回家。”邓某回忆说,最忙的时候,她们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但一想到能为家里增添积蓄,就又咬着牙坚持下来。就这样,她们每天背着大口袋下地,直到太阳落山才收工,在戈壁滩里一干就是7个月。

  2024年10月,采摘季结束,她们带着一身疲惫返乡。可当她们找到人力资源公司索要剩余工资时,公司老板陈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只字不提兑付工资的事。此后的3个多月里,她们多次打电话、发微信催要,陈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以各种理由不断推托。其间,2名女工专程跑到人力资源公司所在地讨要,却被陈某随口以“没钱,你们去告我吧”拒之门外。

  更让她们绝望的是,当初没有和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事后公司也没有出具正规的工资欠条,眼下她们手中仅有的证据,只是零散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工友之间的口头证明,连完整的考勤表和工作量核算单都没有保存。

  “我们都是农村妇女,没读过多少书,不知道该找谁要钱,难道这大半年的血汗钱就这么打水漂了吗?”今年1月13日,维权无门的女工们,向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提出民事支持起诉申请。

  一人公司破产,个人要担责

  “她们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完全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检察官全面了解情况后,当日就作出受理决定,并为她们开启维权“绿色通道”。

  受理决定作出了,检察官却不得不面对摆在他们面前的第一道难关:证据的梳理与固定。因为女工们能提供的,只有几句关于务工时间和计件标准的微信对话记录,连具体的工作量和拖欠工资的数额都无法准确提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检察官一边耐心安抚她们,一边依据民法典逐条释法。检察官引导她们调取包含“公司安排采摘区域”“报酬按公斤结算”等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工友证言及考勤表等关键材料,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务关系、核算具体拖欠金额。

  “这家公司好像就是陈某一个人开的,之前发放工资和生活费时,都是他用自己微信转给我们的。”就在证据梳理接近尾声时,邓某无意中提到的这个看似平常的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

  民法典确立了“法人人格否认”原则,明确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滥用上述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很多一人公司的老板都有一个误区,认为公司是自己开的,钱就是自己的,出了问题大不了公司破产,个人不用担责。”办案检察官介绍,有限责任制度本是为鼓励投资、降低创业风险而设立的,但有限责任绝不是无限免责,绝不能成为股东逃避债务的“挡箭牌”,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门槛。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向邓某等人进行了详细阐释。邓某等人遂决定追加陈某为共同被告。今年2月2日,祥符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推动源头治理护民生

  今年2月27日,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令案涉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全部拖欠报酬,陈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多次与法院执行部门沟通,督促法院依法冻结陈某的个人银行账户。5月15日,13名女工终于收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本案暴露出的临时用工不规范、一人公司监管缺位等问题,在人力资源行业具有普遍性。

  为从源头防范类似欠薪纠纷的发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今年4月16日,该院依据此前与区妇联联合签发的《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组织区人社局、妇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

  会上,检察官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劳务合同、法人责任的相关规定,通报了当前临时用工领域存在的行业乱象,并提出企业应与临时用工人员签订简易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应建立实名制报酬结算台账,如实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工作量和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应为临时用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方面提出建议。

  与此同时,该院与区妇联共同打造“巾帼维权讲堂”,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讲堂以真实案件为例,用老百姓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重点讲解民法典中劳务报酬支付、侵权责任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检察官还现场演示如何导出和保存微信聊天记录、如何书写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条、遇到欠薪时应该向哪些部门求助等,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巾帼维权讲堂”已累计覆盖群众200余人次。

[责任编辑: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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