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检察长讲堂|一封来自海外的感谢信
时间: 2026-09-16 16:48   作者:蒋长顺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民生周刊

  讲述人: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检察长 肖飞

  9月2日,我收到当事人赵某从巴基斯坦寄来的感谢信。薄薄两页纸,跨越山海,信中没有华丽辞藻,但字里行间那份卸下千斤重担后的释然,让我们整个办案组都倍感欣慰。

  2024年,刘某持借条起诉赵某及担保人杨某,主张16万元借款债权,称其中7万元系银行转账、9万元为现金交付。彼时赵某远在巴基斯坦务工,无法到庭应诉,法院依据在案证据缺席判决其还本付息。直至执行阶段,工资卡、网络支付账户被冻结,赵某才知自己已经成了“被执行人”。因担心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回国,他被迫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

  2025年7月,赵某向法院申请再审未果,遂委托代理人向我院申请监督,并道出隐情:案中16万元的借款,实为3万元赌债“利滚利”形成的,并非真实借贷。其中7万元的银行转账是“虚假走账”。

  这是我院办理的首例虚假诉讼监督案。作为海外务工人员,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效裁判,赵某维权无门,甚至连正常回国都费劲。这让我们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案件必须查深查透,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办案组没有囿于原审卷宗,而是充分运用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紧盯资金真实流向,从案涉转账记录入手逐条梳理。经查,检察官发现了端倪:案涉7万元转账,在短短2小时内完成了“出账—回流”的闭环流转。这与赵某主张的“虚假走账”高度吻合,也与正常民间借贷的资金使用习惯明显不符。

  取得关键证据后,我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但相关人员早已订立攻守同盟,关键证人作虚假陈述,初查工作一度受阻。“假的真不了!”办案组通过远程视频再次向赵某核实细节,安抚其情绪。

  办案组进一步核查,捕捉到了关键证人陈述中的矛盾点——证人对借款过程的多处描述无法自洽,在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等核心细节上存在前后反复。随即,公检两家开展会商研判,协同调整侦查取证思路,通过组织辨认、制定针对性询问策略,一步步攻克相关人员心理防线,查清了证人受指使作虚假陈述的事实。

  公安机关就此刑事立案。与此同时,我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启动再审,撤销原错误判决。今年7月,法院再审后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刘某全部诉讼请求。再审判决送达后,赵某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我摸到了司法的温度……”

  个案的纠正只是开始。今年8月,我院牵头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召开打击虚假诉讼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共同会签协作配合机制备忘录,正式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联合调查取证、定期会商研判、信息资源共享的长效工作体系。葛洲坝片区的虚假诉讼治理,由此从“个案沟通协调”迈入“常态制度联动”的新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虚假诉讼顽疾,深化公检法协同共治,以穿透式监督撕下虚假诉讼的“合法”伪装,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责任编辑:马菲菲]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