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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讲堂|田埂杨树引发的邻里纠纷
时间: 2026-10-08 14:56   作者:郝雪 刘杨娟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民生周刊

  讲述人: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 检察长 刘开锋 

  今年入夏,按照驻点轮值安排,我在澄城县综治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坐班接访。其间,村民张某满面愁容地前来,道出一桩积压多年的邻里纠纷。我安抚好他的情绪,认真倾听事情的来龙去脉。

  张某与李某同村,两家的耕地相邻。早年,李某在自家田埂栽种数棵杨树,随着树木长大,树冠大面积伸展,张某家耕地光照、通风受到影响,庄稼连年出现不同程度减产。为此,张某多次找李某沟通,村委会也组织过现场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眼看夏管农事临近,张某担心收成再受损失,多方求助无果后,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你不要过于焦虑,我们会依据法律规定帮你解决问题。”我宽慰张某,向他解读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规定,介绍检察机关驻点综治中心的矛盾调处、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讲明维权路径,告知若调解不成,可提交民事支持起诉申请。张某希望以调解化解纠纷,必要时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农村邻里纠纷看似小事,却关系到乡邻长期和睦。如果简单一诉了之,即便胜诉,邻里情谊也可能彻底破裂,矛盾根源难以消除。为此,我依托综治中心多部门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村委会协同处置。

  随后,我带领办案组赶赴争议地块实地踏勘,核对土地边界,固定现场证据,指导张某整理土地承包档案、过往调解记录等材料。

  工作人员联系李某后,我与其当面交谈。李某不否认树木对邻地造成遮挡,但树木有一定经济价值,他不愿直接砍伐,又不想矛盾继续激化,希望找到兼顾双方的折中方案。我向他说明,化解矛盾并非只有诉讼一条路,互谅互让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李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在县综治中心调解室,双方面对面坐下。虽都有化解纠纷的想法,但多年积怨当场爆发,二人争执不下。张某的心结是庄稼连年受损,李某则认为树木栽在自家地界,自身并无过错。现场气氛紧张,我们立即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谈心疏导,既摆事实讲法律,阐明相邻关系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排除妨害的法律后果,又结合乡土人情劝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耐心疏导,二人情绪平复,愿意继续协商。最后李某认识到树木越界生长带来的实际损害,主动向张某致歉。张某顾及邻里情分,不再要求砍伐树木,同意以修剪越界枝干的方式消除妨害。

  在我们的现场见证下,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李某限期修剪越界树枝,调解协议书同步报送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我专门向李某释明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提醒他按期履约,违约将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责任。调解结束,双方均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时隔数日,张某反馈,李某已按协议完成树枝修剪,多年纠纷顺利化解。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郝雪 通讯员刘杨娟)

 

[责任编辑: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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