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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派评:平台“两头吃”,毒性中药材成了“养生神药”
时间: 2026-07-28 12:06   作者:文和刀  
新闻来源:九派评论微信公号

  7月26日,总台《财经调查》栏目曝光了安徽亳州的毒性中药材销售乱象。线下隐蔽交易,线上“1元链接”掩护,把国家严格管控的毒性中药材卖往全国。

  毒性中药材生附子含有乌头碱,乌头碱口服0.2毫克即可中毒,3至5毫克可致死。上海35岁男子网购附子自行熬制中药汤,服用后昏迷,经8天救治无效离世。广州七旬老人自行煎煮生附子不当,中毒进入ICU抢救。

  报道曝光后,亳州市市场监管局27日凌晨发布通报,已会同公安等部门成立调查组,对四芝堂冷背店、迎春堂冷背店、佑源堂冷背店销售毒性中药材生附子、生半夏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

  消费者未必知道自己买的是毒药。在商家的叙事里,附子不是什么“毒性中药材”,而是“养生神药”。消费者看到的,是“驱寒”“补阳”“调理身体”的功效宣传。但生附子和炮制过的附子绝对不可相提并论:炮制后的乌头碱毒性可降低至原来的两千分之一,生附子则会要人性命。两者之间的区别,普通消费者是难以区分的。

  对此,一些无良商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商家心里清楚附子是国家严管的毒药,不摆上货架。线上用“1元链接”走账,短视频引流、粉丝群筛选、微信成交,拆开看每个环节都挑不出毛病。他们靠短视频宣传铺路,主攻视频号40到60岁用户,尤其是随着年纪渐长出现健康焦虑的人。上海那名35岁男子是因血糖控制不佳,自行网购生附子片饮用,导致急性乌头碱中毒身亡。消费者以为自己在“治病”,这份“盲信”,被商家精准利用了。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指定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直接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然而,所谓的“1元链接”,标价一块钱,点进去什么商品信息都没有,是个万能付款码。详情页空白一片,无图无品名,看不出在卖什么。平台看不到交易实质,监管部门查不到完整链条。监管部门只能管到自己辖区内的店铺,平台只能看到自己平台上的链接,消费者只能看到商家精心包装的“养生”话术。每一段链条都在各自的“合法”边界内运行,致命的链条几近隐形。

  消费者不知道自己在买毒药,监管部门不知道有人在卖毒药。商家夹在中间,利用前一个信息不对称赚钱,利用后一个信息不对称免责。

  过去管毒性药材,管的是实体药店、医院药房。现在,毒性药材销售呈现出跨平台、跨地域、线上线下切割的特征。这一乱象,暴露了信息时代毒性药材监管上的巨大隐患。

  制度设计和执法逻辑必须与时俱进。比抓几个商家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能拼接碎片的监管机制:平台之间要能共享风险信息,跨地域执法要能协同追踪。

  必须打破信息不对称这个问题本质。对此,正确的用药知识科普也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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