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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开他人“盒”,进法律“笼”!
时间: 2026-11-03 15:29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2日发布一批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其中,案例四直指“开盒”网暴犯罪,读来令人惊心。

  案情显示,2020年起,被告人陈某丞、陆某鹏、马某力等人,在多个平台对与自己意见不合的网友肆意“开盒”。47名被害人遭受网络“开盒”、线上网暴、线下滋扰等,学习、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其中5人因精神抑郁而就医。被害者中,包含5名未成年人,更显性质恶劣。

  这伙人非法获取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1600万余条,窃取多个网络贴吧、云空间用户注册账号、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10亿余条,体量之大、手段之嚣张,令人脊背发凉。

  陈某丞等6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可谓咎由自取。他们把他人隐私当作狩猎战利品,视法律为无物,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就该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在欣慰之余也要看到,网络“开盒”乱象并未绝迹。具体到此案,涉案网络平台用户量大、传播受众广,但存在用户隐私保护措施薄弱、内容审核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此,务必要强化防范,堵住漏洞。比如,优化模型强化前置识别与拦截处置效能,系统升级信息安全防护措施,绝不容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对于广大网民来说,也要涵养法治精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参与、不传播“开盒”信息。

  “开盒”开不出正义,只会“开进法网”,受到惩处。进一步凝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共识,让施暴者付出代价、让受害者不被二次伤害,营造更加清朗网络空间,这是公众的期盼,也是相关部门和平台方努力的共同方向。

[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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