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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毒流量”助长儿童短剧低俗化
时间: 2026-01-16 10:38   作者:谢思琪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以儿童视角或以儿童作为核心角色的影视作品本应传递正向、健康的价值观,却被一些人异化为擦边、成人化隐喻的噱头,这股歪风邪气不能不引起重视。

日前,某短剧因内容不当被多个平台下架。该剧选用年仅11岁的女童饰演“替嫁新娘”,与成年男演员搭档。剧情包含“7岁被迫嫁人”“15岁生子”等设定,剧中还有多处男女主搂抱、牵手的肢体接触镜头,故事线更是充斥“养成系”“大婚圆房”等内容(据1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成人化的隐喻内容,严重违背伦理的剧情设定,让女童与成年男子演绎亲密镜头……这些无底线的内容引发公众强烈不满。让未成年人演绎远超其认知的成人化剧情,本质上是将孩子工具化、商业化。未成年人尚未形成完整的价值观和自我保护意识,却被强行置于暧昧、低俗的剧情框架中,不仅对女童自身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更会扭曲社会对儿童权益保护的认知。

从法律层面看,该短剧被下架是必然结果。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制作或向未成年人传播含有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内容的出版物或网络信息。广电总局2019年颁布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以及该局网络视听司近日发布的《管理提示(儿童类微短剧)》,均突出强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正确导向,明确要求儿童不得出演成人化剧情,遏制儿童类微短剧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

以儿童视角或以儿童作为核心角色的影视作品本应传递正向、健康的价值观,却被一些人异化为擦边、成人化隐喻的噱头,这股歪风邪气不能不引起重视。尽管上述劣质短剧已被下架,但背后折射的问题值得深思:儿童短剧创作如何跳出内容低俗、价值导向偏差的“有毒模式”?如何遏制短剧为博眼球向“毒流量”发展?

毋庸置疑,内容审核是关键一环。引发争议后下架,似乎已成为低俗儿童短剧在监管夹缝中游走的套路。但这种“先爆后禁”的模式已经让其收割到流量,也无法避免类似低俗短剧卷土重来。针对此类现象,必须依法依规加强全链条管理。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儿童参与短剧拍摄的审查标准和行为规范,从创作源头拦截低俗、成人化内容。另一方面,应压实创作机构的主体责任,确保剧本前置审核、拍摄过程监护、成片内容分级等,让未成年人参与演艺活动始终身处法律与伦理的安全区间。平台作为传播的重要载体,也要完善内容审核流程,不能为了流量对违法违规内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守住底线,还要亮明严肃追责的态度。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创作机构与个人,依法采取警示约谈、限制从业、行政处罚乃至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形成有效震慑。

涉及儿童的短剧创作,法律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公序良俗是行业发展的“底线”。行业的未来,终究要靠优质内容的支撑,而非畸形的流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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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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