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再严,也发生在伤害之后;做好事前监管,才能防患于未然。
9月22日,针对某地一幼儿园集体呕吐事件,官方发布情况通报:该园食堂后厨卫生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园长刻意隐瞒食堂管理问题,未进行整改;涉事街道、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11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园长、分管副园长被撤职,厨师被开除,后续将依法依规依纪进一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此事要追溯到6月30日,该园多名幼儿在食用当日午餐过程中和结束后,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事发后,家长一直追问原因未果。直到9月14日,该园保健老师在朋友圈称,幼儿园食堂存在食材私自取用、用炒菜锅洗拖把等严重违规问题,而她多次向园长反映未获整改(综合9月22日央视新闻、九派新闻报道)。
一起造成幼儿集体呕吐的食品安全事件,持续两个半月才有定论。如果其间没有幼师举报、没有舆论高度关注,园方会不会继续刻意回避,调查时间再延长?我们不得而知。
园长撤职、厨师开除、11名责任人被处理,处理力度不算小。但从通报的事实和处理结果看,该起事件牵出刻意隐瞒、管理责任缺失、督促整改不力等一系列问题,反映出各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层层失守。失守的原因很清楚:责任摆在那儿,却没有真正压实。
“绝不姑息”是一种事后处理态度,但食品安全并不能总靠事后追责来亡羊补牢。法律已经把事前责任规定得很明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并具体规定了供餐流程、消毒要求等。园长是保障孩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理应详细掌握食堂情况,但该园园长刻意隐瞒食堂管理问题,知情不报、知错不改、怠于履职。
当第一责任人怠于履职时,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谁来保障?靠什么保障?说到底,园长负责制是在压实责任,但履行责任却不能只靠个人自觉,还需要强有力的外部监管。此次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当园长失职时,街道、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这三道外部防线也同时失守。这说明,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管仍是“被动式响应”。
事前监管怎样才能不流于形式?方法并不复杂。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不定期抽查,对园长的履职记录进行常态化检查,看看其是否履行了食品安全排查责任、是否记录了安全隐患,做到责任到人;另一方面,幼儿园必须建立学生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示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卫生情况等信息,并将后厨监控可视化,让家长更及时、更便捷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追责再严,也发生在伤害之后,做好事前监督才能防患于未然。“绝不姑息”的追责力度再大,也不如事前管得再严再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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