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控告申诉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控告申诉信息录入;
(二)负责控告申诉事项初步审查、分流;
(三)负责案卷材料复印、通知送达和相关数据统计;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是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三是无违法违纪及违反社会公德情形;
四是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是年龄不超过30岁;
六是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七是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八是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是中共党员、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关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转正。每月实发工资3800至4000元,年终有绩效工资。提供“五险一金”,带年薪休假。单位提供免费午餐。为非京籍书记员提供集体宿舍。
有意者,请登录智联招聘网报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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