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2019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招聘公告
时间: 2019-03-29 11:36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19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岗位、对象


  检察理论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科研(专业技术)岗位,正式事业编制。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基本报考条件


  1、全日制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志愿从事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且身体健康;


  4、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


  5、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专业条件


  民商法学或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本科为法学(法律类)专业,且本科为全日制,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英语CET-6在450分以上。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


  2019年3月29日8时至2019年4月15日17时期间,考生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baoming.spp.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 注册报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3日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不得报考的情形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纪律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以及在各类招考、考试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凡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2019年4月下旬)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与报考岗位小于5:1时取消该岗位的笔试。


  2、 面试(2019年5月上旬)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6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


  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2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上发布的公告。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6423899、86423823


  传真:010-86423888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理论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14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2019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