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检察事业和影视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执行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抗压能力强,能适应出差、加班等工作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有不良征信记录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行政岗位财务人员招聘1人
1.工作地点:北京
2.岗位职责:主要从事财务工作,同时承担档案管理等综合性业务。
3.具体要求:
(1)财务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财务初级及以上证书,具有1-3年财务会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了解国家及北京市财经法规和税收相关政策;
(3)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流程;
(4)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并能独立完成各项账务核算及纳税申报工作。
(二)编导岗位招聘1人
1.工作地点:北京。
2.岗位职责:
(1)负责短视频、专题片、宣传片、微电影等影视作品的选题策划;
(2)负责以上类型作品的前后期制作。
3.编导岗位要求:
(1)影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有法学背景及关于法治、检察题材作品的经历优先;
(2)具备独立完成策划选题,组织统筹前期拍摄工作,跟进视频后期制作的能力;
(3)能熟练使用PR等非编软件;
(4)对待工作热情认真,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执行能力;
(5)为人诚实、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6)能够适应高强度出差。
(三)摄像岗位招聘1人
1.工作地点:北京。
2.岗位职责:负责短视频、专题片、宣传片、微电影等影视作品的拍摄。
3.摄像岗位要求:
(1)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有法学背景及关于法治、检察题材作品的经历优先;
(2)熟悉佳能、索尼、大疆等品牌的各类摄影器材设备;
(3)富有想象力、创造力、有基本的审美能力;
(4)有灯光意识,能根据脚本帮助导演完成创作意图的氛围打造;
(5)了解基础的影视制作流程,有剪辑、调色经验优先;
(6)为人诚实、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7)能够适应高强度出差。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应聘人员按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touyang333@163.com。报名不必亲临,报名者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笔试。2024年6月中旬或6月下旬组织笔试,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024年6月下旬组织面试。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统一组织健康体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子
联系电话:010-86423224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2021年5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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