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网络微短剧《追赃》(暂名)的摄制需要,最高检影视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具备影视制作资质的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整体制作。项目内容为100分钟竖屏网络微短剧,委托费用包括剧本创作费用、演职人员薪酬、拍摄场地租赁费用、设备租赁费用、后期制作费用、发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费用、发行代理费)、税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等,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投标方需提交完整的项目计划材料,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制作方案及报价;成本配置比例明细;公司营业执照及影视制作相关资质证明;过往成功案例(如曾参与制作的爆款影视作品、获奖情况等);其他能够证明履约能力的材料。
有意者请于即日起3天内与我们联系,获取详细招标要求及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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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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