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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社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 2026-05-29 17:11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检察日报社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采购需求:检察日报社所属2家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左右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2份经责审计报告、1份经营管理报告。

6.服务地点:北京,视情出差武汉。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否则无本次磋商参与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未被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禁止开展审计相关业务;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倒算)无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倒算)具有同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验收报告等有效佐证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10.项目团队人员符合本项目执业资质、工作年限、从业经验要求,近三年无业务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三、应答文件递交及磋商相关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次磋商文件无发售费用,从采购人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网站(www.jcrb.com)自助获取。

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4: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4.递交及磋商地点:检察日报社三层会议室,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检察日报社

联系人:陈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10-86423472、010-86423434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五、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个工作日。

检察日报社

2026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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