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社启迪办公区文体活动中心
改造采购比价通知书
编号:[CG-BJ-2026-0817]
发出日期:2026年8月17日
采购单位:检察日报社
联系人:刘晗
联系电话:18110031995
电子邮箱:873764098@qq.com
一、比价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检察日报社启迪办公区文体活动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启迪办公区四层东侧室内原有部分设施拆装;地面抹灰找平、地面线槽沟修补、顶面修复;安装护栏、插座、护角;更换柜门拉手;灯具位置调整;区域内家具搬运和复原(桌椅、乒乓球桌、台球桌等)。
项目地点:检察日报社启迪办公区四层(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5号D2座中检报业)。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质保期要求:不少于36个月(或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最高预算控制价:人民币65000元(含税,响应总报价不得超出本控制价,超出视为无效响应)。
二、报价须知
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单价及总价,包含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及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请注明税率及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3.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报价单(加盖公章)(按附件格式填写);
4.主要材料技术参数说明或彩页(加盖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6.其他能证明企业实力的资料(如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
报价截止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前。
2.递交方式:请将盖章版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73764098@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发送者恕不接受。
三、评审及确定成交单位原则
1.由采购人内部比价小组开展评审,首先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全部满足本比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直接判定为无效响应。
2.在全部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需求的有效响应文件当中,综合考量施工方案、材料品质、工期、质保服务、报价合理性择优确定成交单位;不承诺最低价必然成交。
3.采购人保留对本次比价的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全部或部分采纳响应方案,或宣布本次比价作废、重新组织比价。
4.本比价仅为要约邀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属于要约,双方权利义务最终以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在报价截止日前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晗
电话:18110031995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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