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社就新媒体产品制作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媒体产品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完整产品内容
三、采购内容
项目整体创作方案策划、镜头分镜设计、AI创意内容生成、全品类视觉设计、正版素材授权及版权保障、实景素材拍摄、音视频后期剪辑制作、专业配音配乐、画面包装与成片合成、各渠道宣发配套素材制作、项目执行所需设备、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及执行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具体标准、技术要求、交付成果、服务细则等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供应商需按全套采购要求完整响应,不得遗漏核心服务内容。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当日17:00前,逾期递交文件一律无效)
2.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3.邮寄递交要求: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前邮寄,确保文件在上述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邮寄丢失、破损、密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均不予受理,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检察日报社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101230234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采购文件(含附件、澄清、补遗等所有资料)仅限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项目、不得复制、不得用于商业宣传或其他非授权用途。
检察日报社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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