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 预付式消费 规范管理
【要旨】
针对预付式消费企业被投诉较多、企业“卷款跑路”现象多发的问题,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发现预付式消费企业不规范发行预付卡的行为,督促相关主管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并推动系统治理,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近年来,单用途预付卡在刺激消费、减少现钞使用、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但在预付卡消费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监管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机制等问题,产生办卡容易退卡难、经营者跑路不退款、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的现象,让部分消费者对预付式消费“望而却步”。检察机关通过数据比对,发现部分预付卡发卡企业存在未备案、预收资金未依法存管、超限额发行预付卡等问题,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通过运用单用途预付卡规范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件。结合实地走访,该院共查明9家企业未向主管行政机关备案,17家企业未将预收资金依法存管,2家企业超限额发行预付卡。
在查明上述事实的基础上,该院依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向上述行业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各行业主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涉案未备案、未进行资金存管的企业依法督促整改;强化对区域内相关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未备案、未进行资金存管的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书面回函。经统计,上述未备案、未进行资金存管、超限额发行的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整改,累计增加资金存管金额80余万元。
为实现系统治理,该院通过走访调研,发现预付卡企业被投诉较多、跑路较多的根本原因在于消费者不明知发卡企业的收款账户和退款渠道,无法通过有效途径追回损失。对此,该院推动各主管行政机关向辖区内100余家发卡企业送达了《关于落实发行预付卡明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发卡企业严格按照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向消费者明示收款账户信息、退款渠道等信息,真正让消费者实现“预付无忧”。此外,该院加强普法宣传,向发卡企业和群众讲解预付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辖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治意识,以检察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典型意义】
预付卡发卡企业实行备案和资金存管制度,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监督效率有着重要意义。面对众多的预付卡发卡企业,检察机关应坚持数据思维,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发现案件线索,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系统治理,通过走访调研,梳理治理难点堵点,找准症结所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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